[巴南区]重庆巴南粮食仓储项目及巴南粮食应急加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巴南区]重庆巴南粮食仓储项目及巴南粮食应急加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巴南粮食仓储项目及巴南粮食应急加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粮管[2022]824号和渝发改粮管[2022]1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巴南区储备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中心。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巴南粮食仓储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8万吨浅圆仓和1.64万吨的中转仓及相关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及室外工程等。
巴南粮食应急加工项目总建筑面积3525.47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副产物库、原料仓带提升清理间、控制室及其他辅助用房、成品库等,配套购置成套大米加工生产及包装设备,完善管网、环保、消防、节能、安全卫生等辅助设施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日处理150吨稻谷加工能力。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3万元(仓储项目*****万元,应急加工项目2556.1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9万元,其中建安费*****.16万元(仓储项目*****万元,应急加工项目2262.16万元),设计费201.53万元(仓储项目163.03万元,应急加工项目38.5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4.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投标人必须进行限额设计且与规划部门审批意见保持一致;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各专业设计以及各类专项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按照招标人、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政府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最终要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工程及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环境道路、临时围墙、永久围墙工程等)、安装工程(含正式高低压配电、电气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照明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燃气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地磅等)、工艺设计(仓储工艺、碾米工艺、设备选型及布局等)、节能与绿建工程、海绵城市、室内外装饰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外墙装饰、标识标线、停车位、广告位及宣传牌等)、景观绿化、防水工程、保温工程、污废水处理、废气与噪音控制、环保工程、职业卫生与安全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市政道路接口,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工程接入到招标人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工程等设计内容。
2.4.2专业设备材料及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等采购运输、 保管、安装以及设备的检测、单体调试、联调联试、试运行、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材料设备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全部的仓储工艺设备、大米厂工艺设备保修期为至少1年(其中重要设备色选机保修期至少为2年),提供重要材料设备的备品备件或易耗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3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审定的施工图、图纸会审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实施并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广联达预算图形算量文件和预算计价文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工程及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环境道路、临时围墙、永久围墙工程等)、安装工程(含正式高低压配电、电气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照明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燃气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地磅等)、工艺设备安装调试、节能与绿建工程、海绵城市、室内外装饰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外墙装饰、标识标线、停车位、广告位及宣传牌等)、景观绿化、防水工程、保温工程、污废水处理、废气与噪音控制、环保工程、职业卫生与安全设施工程、管线迁改、市政道路接口,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工程接入到招标人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工程等施工内容,负责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含特种设备的验收备案登记),顺利取得综合竣工验收意见书和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2.4.4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由中标人按照工程建设施工规范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因修复和保修工作影响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招标人有权在质保金内按实扣除并有权就超过部分予以追责。
2.4.5其他工作:
(1)负责代表招标人主导完成实施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项目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全部手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规划、勘测、市政、建委、环保、消防、防雷、水电气及电讯等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全部建设手续并承担费用(确保项目从合同签订、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到质保阶段的全过程的建设手续合规、合法),招标人只给予资料签字盖章及提供企业文件、缴纳必要性行政收费等必要配合。中标人承担未按时办理手续的全部违约责任及罚金。
(2)全面负责项目的各类专项调试和评估、试运行、使用培训、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综合调试、编制竣工图、收集与组卷项目全部竣工资料(含参建各方)等工作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因法律法规、重庆市地方规范有明确明文规定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的检测、审查、评估等工作内容的,由中标人在该工作实施前至少60天书面向招标人提出且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委托并组织实施,中标人予以配合。
2.5工期要求:总工期7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预算编制);
施工工期:62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590日历天内,全部建筑物达到主体完工;
(2)合同签订后6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含正式供配电与正式供水);
(3)合同签订后70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预验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1)、(2)情形之一
(1)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7万吨以上(含7万吨)的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建设内容至少包含了浅圆仓、高大平房仓两种仓型);
(2)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具有1个7万吨以上(含7万吨)的粮食储备库项目设计业绩和1个7万吨以上(含7万吨)的粮食储备库项目施工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建设内容均至少包含了浅圆仓、高大平房仓两种仓型)。
3.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得大于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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