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5-08-11在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4-1540CSIE1674
招标项目名称: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设备采购项目-振动给煤机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西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振动给煤机 | 5台 | 1000t/h或1500t/h可调出力给煤机4台;1500t/h给煤机1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独家授权的贸易商。
△2)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最近三年(2012-2014年)的财务报表。
△3) 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则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及生产能力的支持资料;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商的生产能力及技术支持资料;
*4) 投标产品近5年(2010年-2014年)应具有2个项目,至少4台以上,出力不小于1500t/h振动给煤机运行一年以上业绩(提供合同相关部分扫描件)。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方及技术支持方应具有完善的ISO质量保证体系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质量保证体系。
△7)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带“*”条款的资格要求,对任一“*”条款的不符合都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5-08-1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5-08-19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16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09-02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1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1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4层
联系人:杨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6层
联系人:马海燕、徐庆
联系方式:
***-********、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
账号(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