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商示财竞谈-2023-7
2、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251,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E**********D062*****001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包)*********************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范围: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设备1套(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暂无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后附在响应文件中。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开标席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开标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在该项目谈判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4.1.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九、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址:商丘市示范区侯恂路与豫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7*****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7号B座1605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7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75*****789

标签: 大气颗粒物 监测设备 激光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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