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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苔菉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连江县苔菉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jhtml">连江县苔菉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022-12-31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境态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HJGS[CS]*******的连江县苔菉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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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1、清运苔菉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至垃圾处理终端(福州市连江县天楹垃圾焚烧发电厂),做到日产日清。2、苔菉垃圾中转站设备养护、保洁。 详见磋商文件。(1)人员配备:管理员1名;司机2名;操作员2名。 (2)设施配备:1、25吨密闭式垃圾压缩车1台;2、25吨密闭式垃圾压缩车厢体2个。(3)转站运工作人员原则上上午上班时间5:00—10:00,下午1:30—5:30。(下班时间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4)工作人员将垃圾倒入压缩箱压缩,压缩箱装满后清运车司机将车运至天楹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5)工作人员清理转运站卫生。6、清运车辆一天往返2趟,最后将车停至苔录转运站。详见磋商文件。2(年)1、穿着统一公司发放的作业服,戴好护具。2、正常工作时间,所有作业人员一律不准穿拖鞋上岗。3、驾驶员要携带驾驶证件上岗,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4、合理安排人员、车辆班次及收运次数,科学规划车辆行程。5、垃圾清运人员工作前要对车辆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车辆的设备状况、油、水、制动液、轮胎气压、各安全部件技术性能,车辆的清洁、密闭设备是否良好,随车的装卸清扫工具,垃圾收集箱的门有无破损,确保垃圾清运作业正常有序进行。6、垃圾应当日转运,不得出现垃圾中转站垃圾成堆现象。7、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运输。8、清运车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标志应清晰。9、垃圾转运站及清运车辆应定期做好消毒,灭蝇、灭鼠工作,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卫生。10、垃圾转运站内管理制度应上墙,操作人员须穿工服上岗操作。11、垃圾转运站各项设施应定期保养,做到完好无损和有效运转,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12、管理员应做到用水、用电安全,不得乱接乱拉线线和使用超负荷电器设备。13、不准酒后上岗、工作人员需熟练掌握本地话,并与当地群众无障碍交流。 详见磋商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为二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 按磋商文件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本项目为连江县苔菉镇2023年-2024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5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并参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劳动定额》及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3、清运苔菉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至垃圾处理终端(福州市连江县天楹垃圾焚烧发电厂),做到日产日清。4、苔菉垃圾中转站设备养护、保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符合合同要求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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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2.5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季度结算。
2 12.5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季度结算。
3 12.5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季度结算。
4 12.5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季度结算。
5 12.5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季度结算。
6 12.5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季度结算。
7 12.5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季度结算。
8 12.5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季度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详见纸质合同。

10、违约责任

具体详见纸质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乙方: 福建境态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连江县苔菉镇西南路1号住所: 晋江市梅岭街道碧山社区崎山聚兴小区2号
单位负责人: 黄宗亮单位负责人: 林青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59*****55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群众路支行
账号: 账号: 432*****38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标签: 垃圾清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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