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常乐镇;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治理面积 138.42 公顷,开挖回填土方 52.84 万立方米、石方工程 0.84 万立方米;浆砌石混凝土护坡 472.3 米,栽植柠条 33.7公顷,撒播草籽 136.79 公顷;灌木养护 33.7 公顷,草地养护 51.39公顷;种植草覆土工程量为 3.68 万立方米,设置宣传牌 95个标志牌 10个、宣传牌 34 个;新建 5个矿山盗采出入口高清视频监控点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此项目包含常乐镇煤矿治理区、枣林村治理区、黄套村治理区以及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其中地形地貌整治中土方工程******.14m3,石方工程 8421.01m3;覆土工程*****.69m3;浆砌石混凝土护坡长472.30m;栽种柠条 ******株,撒播草籽112.56hm2;灌木养护******株,草地养护170.31hm2;警示牌33个,标志碑4个,宣传牌8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此项目包含大路街村治理区、水车村治理区。其中地形地貌整治中土方工程******.06m3;覆土工程*****.14m3;浆砌石混凝土护坡长472.3m;栽种柠条******株,撒播草籽110.54hm2;灌木养护******株,草地养护307.57hm2;警示牌51个,标志碑5个,宣传牌18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此项目包含马路滩村治理区、李营村治理区。其中地形地貌整治中土方工程******.50m3;栽种柠条******株,撒播草籽50.47hm2;灌木养护******株,草地养护36.04hm2;警示牌11个,标志碑1个,宣传牌8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凡是被列入“黑名单”且受到“限制”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情况禁止参与此次投标。(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放到投标文件)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放到投标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施工一、二、三标段进行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评审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1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10日18时00分。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间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间过后,后台将自动关闭,招标文件无法下载。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 按 1 号键咨询。
4.4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 (2022) 506 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7日09时00分,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宁夏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前1小时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6.2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 或加入技术支持QQ********* 寻求帮助。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陆宇航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
电 话:181*****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和信创展中心9楼
联系人:高雪梅
电话:0951-*******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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