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绵阳晶宝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50万吨石灰石标矿技改项目环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绵阳晶宝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50万吨石灰石标矿技改项目环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绵阳晶宝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50万吨石灰石标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晶宝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50万吨石灰石标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晶宝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50万吨石灰石标矿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天池村
三、建设单位:绵阳晶宝矿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开采加工规模由30万 t/a扩大至50 万 t/a ; 项目不改变 现有项目矿区范围及开采深度(主要通过增加采矿设备从而提高开采规模),不改变工业场地等临时用地范围(主要通过增加矿石加工设备从而提高加工模);项目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及办公生活设施等均依托现有项目环评已批复内容。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收集回收后用于施工过程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洒水降尘、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加工厂北侧,远离敏感点、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和养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错峰作业,避免同时作业等治理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的相关限值;土石方暂时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内,做好排水和遮盖措施,作为后期矿山公路维护所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区域上方及场地内设置雨水截排水沟,初期雨水、临时堆场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车间内设置循环水罐并定期投入絮凝剂,矿石加工车间产生的喷淋废水絮凝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定期运至污水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处理过程的管理,废水严禁外排至周边地表水体。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湿法作业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应设置在“三围一盖”厂房并在屋顶安装喷雾降尘装置,临时堆场设置防尘布及洒水措施;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 排放限值要求;钻孔、爆破、切割、破碎、筛分等工序均采用喷雾洒水降低和抑制粉尘的产生。场界废气须执行《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 2021) 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按报告表要求,以开采区、工业场地和临时堆土场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生产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潜孔钻、挖掘机、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冲洗机、压泥机高噪声设备须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夜间禁止施工;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采用先进爆破技术并严格控制爆破时间,及时告知周边居民,避免噪声扰民。场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剥离的表土、压滤泥饼临时堆存后用于绿化覆土;废石外售至建材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及油桶、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雷管炸药由专业爆破机构清运;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项目储油间、发电机房、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渗和防腐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和优化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需建立健全各种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防止因事故引发的突发性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储油库等区域设置围堰避免油品外溢。炸药的管理、使用必须委托专业机构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防范。
七、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取得了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09-******-07-02-******】JXQB-0303 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性质为林地,符合相关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如申请听证,可在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16-*******(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myxzsp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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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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