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钦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钦市财采〔2023〕3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3〕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填报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
各主管预算单位要认真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对所属预算单位填报的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进行审核把关。
二、准确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食堂信息
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对是否有食堂选择“是”,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对是否有食堂选择“否”,在备注栏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对是否有食堂选择“是”,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对是否有食堂选择“否”,相关单位共同确定提供共享食堂的预算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在备注栏注明“与XX单位共用食堂,由XX单位预留份额并实施采购”。
三、开展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情况考核
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我局将对各预算单位的采购情况进行考核,对各预算单位预留份额采购计划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3〕23号)
钦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5日
标签: 政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