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其他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检验检测其他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检验检测其他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5-SB763-ZFCG03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概算

微波消解仪等其他专用设备

1

540000元

脂肪酸分析仪(进口)等其他专用设备

1

569000元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进口)等其他专用设备

1

7300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要求;

(4)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拟参加二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须针对相应标段分别提供一份报名资料及资质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9月9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 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09:30截止。

七.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9月10日09:30开始。

九.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十.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9月9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00000168

交纳要求:请在交款单据上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序号(SB763-X)。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拟参加投标设备的产品说明图册原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经专家认证,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部分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告附件)763.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