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妇幼保健院的招标公告
沛县妇幼保健院的招标公告
沛县妇幼保健院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190***** | 项目名称 | 沛县妇幼保健院 | ||||||||||||||||||||||||||||||||||||||||||||||||||||||||||||||||||||||||||||||||||||||||||||||||||||||||||||||||||||||||||||||||||||||||||||||||
标段编号 | E320*****190*****001001; | 标段名称 | 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3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5月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沛县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沛县妇幼保健院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3〕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正阳路西侧、周勃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约*****.06平方米(约42.55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综合楼(4层)、住院病房楼(9层)、医技综合楼(3层),发热门诊楼(2层)、地库、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配套车位540个,其中地上40个,地下500个。主要功能包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保健、医技科室、病房等。 2.1.3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 2024年5月15日。 2.1.5 其他: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及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套、装修、景观绿化、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及项目建设期间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范围内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所有工程施工(含土建、安装、基坑支护、降水、室内外装饰、附属配套、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电梯、空调、供配电、消防、智能化及弱电系统、海绵城市、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及化粪池、楼宇亮化、绿建二星标准等)、各建筑楼及特殊医疗科室装修并符合行业标准(包含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核磁共振室、CT室等放射区域、重症监护室、产房等)、验收合格、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结/决算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 年 3月 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2年9月-2023年2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18 年 3月 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除外)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设计除外)。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17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它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10号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郑又青联系人:陈坤 电话:181*****997电话:**16-******** 2023年3 月31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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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沛县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沛县妇幼保健院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3〕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正阳路西侧、周勃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约*****.06平方米(约42.55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综合楼(4层)、住院病房楼(9层)、医技综合楼(3层),发热门诊楼(2层)、地库、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配套车位540个,其中地上40个,地下500个。主要功能包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保健、医技科室、病房等。 2.1.3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 2024年5月15日。 2.1.5 其他: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及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套、装修、景观绿化、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及项目建设期间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范围内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所有工程施工(含土建、安装、基坑支护、降水、室内外装饰、附属配套、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电梯、空调、供配电、消防、智能化及弱电系统、海绵城市、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及化粪池、楼宇亮化、绿建二星标准等)、各建筑楼及特殊医疗科室装修并符合行业标准(包含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核磁共振室、CT室等放射区域、重症监护室、产房等)、验收合格、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结/决算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 年 3月 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2年9月-2023年2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18 年 3月 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除外)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设计除外)。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17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它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10号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郑又青联系人:陈坤 电话:181*****997电话:**16-******** 2023年3 月31日 |
沛县妇幼保健院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190***** | 项目名称 | 沛县妇幼保健院 | ||
标段编号 | E320*****190*****001001; | 标段名称 | 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3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5月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沛县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沛县妇幼保健院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3〕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正阳路西侧、周勃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约*****.06平方米(约42.55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综合楼(4层)、住院病房楼(9层)、医技综合楼(3层),发热门诊楼(2层)、地库、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配套车位540个,其中地上40个,地下500个。主要功能包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保健、医技科室、病房等。 2.1.3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 2024年5月15日。 2.1.5 其他: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及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套、装修、景观绿化、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及项目建设期间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范围内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所有工程施工(含土建、安装、基坑支护、降水、室内外装饰、附属配套、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电梯、空调、供配电、消防、智能化及弱电系统、海绵城市、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及化粪池、楼宇亮化、绿建二星标准等)、各建筑楼及特殊医疗科室装修并符合行业标准(包含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核磁共振室、CT室等放射区域、重症监护室、产房等)、验收合格、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结/决算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 年 3月 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2年9月-2023年2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18 年 3月 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除外)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设计除外)。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17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它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10号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郑又青联系人:陈坤 电话:181*****997电话:**16-******** 2023年3 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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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沛县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沛县妇幼保健院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3〕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妇幼保健院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正阳路西侧、周勃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约*****.06平方米(约42.55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综合楼(4层)、住院病房楼(9层)、医技综合楼(3层),发热门诊楼(2层)、地库、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配套车位540个,其中地上40个,地下500个。主要功能包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保健、医技科室、病房等。 2.1.3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 2024年5月15日。 2.1.5 其他: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及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套、装修、景观绿化、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及项目建设期间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范围内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所有工程施工(含土建、安装、基坑支护、降水、室内外装饰、附属配套、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电梯、空调、供配电、消防、智能化及弱电系统、海绵城市、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及化粪池、楼宇亮化、绿建二星标准等)、各建筑楼及特殊医疗科室装修并符合行业标准(包含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核磁共振室、CT室等放射区域、重症监护室、产房等)、验收合格、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结/决算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 年 3月 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2年9月-2023年2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18 年 3月 1 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除外)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设计除外)。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17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它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10号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郑又青联系人:陈坤 电话:181*****997电话:**16-******** 2023年3 月31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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