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应急管理局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

金寨县应急管理局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

一、会商与预警

(一)局综合防灾减灾股牵头,相关业务股室参与相应灾害会商,并根据会商研判结论,及时编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

(二)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应急指挥中心及时编制县应急局预警信息,并有针对性发送至需采取响应措施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属地政府。

(三)调查评估和统计股负责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发布,并根据预警要求,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四)发布蓝色及黄色预警信息时,监管一股、二股及危化股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渠道将预警信息发布至监管对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布橙色及红色预警信息时,监管一股、二股及危化股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赴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安全防范指导和检查工作。

(五)发布橙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应急指挥中心要立即联系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要立即调度应急物资装备,做好应急物资装备调试工作。

(六)预警信息发布后,综合防灾减灾股持续跟踪督促检查相关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实时调度各有关乡镇和部门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二、信息报告

(1)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带班领导电话报告,并通知综合防灾减灾股及相关业务股室。一般自然灾害事件,综合防灾减灾股通过电话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阅知;较大及以上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或敏感事件,综合防灾减灾股立即电话报告局主要领导,主要领导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报告。

(2)值班人员负责起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经带班领导审核,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值班人员上报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应急管理局。

三、应急处置

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或敏感事件,综合防灾减灾科要提请自然灾害类相关议事协调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减灾救灾委员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事发行业领域部门和有关乡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掌握事发地区应急物资动态需求,及时安排调运急需应急物资和装备。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联系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参加灾害抢险救援,救援能力不足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调查评估和统计股和局办公室:随时关注网络舆情,负责与县委宣传部及新闻媒体联系并准备对外发布新闻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宣传等工作,在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灾害 应急处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