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开化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背景与区域概况1、背景

(1)区域概况

开化县位于浙江省西部,衢州市西北部,钱江源头,浙皖赣三省交界处,东和东北与杭州市的淳安县接壤,东、南和本市的常山县相连,西南同江西省的玉山县、德兴市毗邻,西和西北与江西省的婺源县相交,北和安徽省休宁县相依,素有“歙饶屏障”之称。

全县总面积2232平方公里,下辖1个办事处、14个乡镇:芹阳办事处、华埠镇、杨林镇、马金镇、桐村镇、齐溪镇、村头镇、苏庄镇、池淮镇、中村乡、音坑乡、林山乡、何田乡、大溪边乡、长虹乡。

(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开化县2021全年全县生产总值169.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下文均为与上年相比)。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3.59亿元,增长1.4%;第二产业增加值62.88亿元,增长10.2%,其中,工业增加值38.43亿元,增长19.4%;第三产业增加值92.97亿元,增长8.6%。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增长23.0%,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5.6%,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4.0%,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3.5%,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7.8%。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8.0:37.1:54.9。

年末户籍总户数12.31万户,户籍总人口35.87万人,其中:男性18.49万人、女性17.38,万人。按公安口径,全年出生人口2215人,出生率为6.16‰;死亡人口2251人,死亡率为6.26‰。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增长13.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增长10.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增长12.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由上年1.91缩小到1.89。全体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元,增长19.8%,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元、*****元,分别增长17.7%、18.7%。

(3)资源禀赋条件

地理区位优良。开化县位于浙江省西部,衢州市西北部,钱江源头,浙皖赣三省交界处。东和东北与杭州市的淳安县接壤,东、南和本市的常山县相连,西南同江西省的玉山县、德兴市毗邻,西和西北与江西省的婺源县相交,北和安徽省休宁县相依,素有“歙饶屏障”之称。

生态资源丰富。开化县是钱塘江的发源地,是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县域内钱江源国家公园是全国十个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单位之一。主要景点有国家5A级景区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钱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彩长虹、花牵谷景区、九溪龙门及金星、下淤等美丽乡村。

2、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修订)等。

(2)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

1)《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大纲及参考格式>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450号)

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3号)

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299号)

5)《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281号)

6)《关于调整开化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开政办发〔2020〕40号)

7)《开化县征地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参考标准》(开政办发〔2021〕51号)

8)《开化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开政发〔2022〕14号)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0)《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

(3)相关规划

1)《开化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2017)》

2)《开化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2020)》

3) 《开化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成果(2021年4月)》

4)经部确认启用的开化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5)《开化县上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6)《三元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7)《开化县池淮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8)《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9) 《浙江省开化县根缘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10)《开化县中心城区ZX-12、1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11)《浙江开化经济基数开发区青联创业谷三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开化县中心城区03单元、12单元、14单元、2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4)已有调查及统计成果

1)《开化县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2)《开化县历年农转用数据(更新至2022年)》

3)《开化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成片开发土地利用情况1、土地开发利用状况

(1)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2023年度,开化县拟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面积112.0472公顷,包括11个片区,主要涉及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华埠镇、马金镇、池淮镇共1个办事处3个乡镇以及浙江省开化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

表1 成片开发范围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编号

名称

涉及乡镇

面积

1

CP******-2023-01

芹阳办事处山甸村上茨片区

芹阳办事处

47.5222

2

CP******-2023-02

芹阳办事处山甸村挂榜山片区

芹阳办事处

3.3574

3

CP******-2023-03

马金镇花园村老煤联厂片区

马金镇

2.8211

4

CP******-2023-04

池淮镇星口片区

池淮镇

5.4589

5

CP******-2023-05

开发区杨村三期二号片区

浙江省开化经济开发区

34.8163

6

CP******-2023-06

根博园片区1

芹阳办事处

1.8615

7

CP******-2023-07

根博园片区2

芹阳办事处

1.7804

8

CP******-2023-08

经济开发区新安片区5(甘坞口)

浙江省开化经济开发区

3.6264

9

CP******-2023-09

经济开发区新安片区3(青联)

浙江省开化经济开发区

3.5697

10

CP******-2023-10

经济开发区新安片区4(张家)

浙江省开化经济开发区

3.8158

11

CP******-2023-11

华埠镇华康片区

华埠镇

3.4175

合计

112.0472

(2)土地利用现状

以基于“三调”为的开化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历年农转用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得到该方案所涉及片区的总体土地利用情况,方案涉及土地总面积为112.0472公顷,其中农用地87.8935公顷(耕地21.6958公顷),建设用地22.0532公顷,未利用地2.1005公顷。

表2 成片开发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面积

比例

农用地

87.8935

78.44

其中:耕地

21.6958

19.36

建设用地

22.0532

19.68

未利用地

2.1005

1.87

合计

112.0472

100

(3)权属状况

根据已征收统计数据,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本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为112.0472公顷,涉及国有土地12.9114公顷,集体土地面积99.1358公顷。

表3 成片开发范围内土地权属统计表

单位:公顷,%

权属性质

面积

占比

国有土地

12.9114

11.52

集体土地

99.1358

88.48

合计

112.0472

100.00

(4)实际开发建设状况

本方案涉及片区内部分基础设施已实施完成,已建成区面积12.6312公顷,规划建设区面积99.4160公顷。

表4 成片开发范围内开发建设状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权属性质

面积

占比

已建城区

12.6312

11.27

规划建设区

99.4160

88.73

合计

112.0472

100.00

(5)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情况

本成片开发方案各片区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为95.4451公顷,2023年征收土地面积为22.4209公顷,2024年拟征收土地面积为39.5795公顷,2025年拟征收土地面积33.4447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片区内拟征收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关于调整开化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开政办发〔2020〕40号)规定的征地片区综合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开化县征地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参考标准》(开政办发〔2021〕51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社会保障标准。片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资金,缴纳标准按照《开化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开政发〔2022〕14号)等相关文件及浙江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2、“三线”管控要求符合情况

本方案与已批准的开化“三区三线”成果衔接,拟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范围均位于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3、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效益评估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本年度成片开发方案通过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成片开发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着积极意义,涉及经营性项目建成后,各个单个开发片区将转换为人口、物质生产、商品消费、信息交换等功能的集中地,这种集聚效益将促进各个片区的不断发展。同时,可以在空间上连续、大面积、系统性地供给城镇生产、生活的各类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片区的集聚效益。

(2)社会经济效益

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均收入,促进社会和谐。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拟引进多家制造业企业,可提供大量就业岗位,能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随着企业的入驻,带动区域第三产业的发展,原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就业渠道得以拓宽,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解决了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有利于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稳定政治、社会大局,加强社会管理等有着重要意义。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化,引导生产要素向更高效率部门流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生产效率。同时,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进程中,产业集聚产生的规模报酬递增效应可进一步提升福利水平,由此形成的新产业结构也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发展动力。

保障公共利益,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着重保障公共利益,一是为失地农民提供经济、社会保障,二是大力提升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不仅保障了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当地居民工作生活的便利性,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生态环境效益

本成片开发方案涉及各个开发片区范围内,规划新增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将提高城镇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在减少水源污染、水土保持、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使各个开发片区范围内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成片开发项目选址充分考虑生态效益,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地和重要环境敏感区。对不符合产业规划、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消耗高的项目不予准入,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经营性建设项目内布置绿地,修建雨污管道,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建设,增强截污治污能力,维护施工扬尘成效,改善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三、已批准方案实施情况1、已批准方案基本情况

开化县2021年和2022年共批准3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片区总规模960.3038公顷,计划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53.1068公顷,其中:

《开化县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于2022年2月11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批复文号:浙土成片(3308)[2022]3号。方案共涉及31个开发片区,总规模759.4878公顷,计划征收集体土地143.2859公顷。

《开化县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于2022年9月10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批复文号:浙土成片(3308)[2022]8号。方案共涉及8个开发片区,总规模65.8942公顷,计划征收集体土地40.8803公顷。

《开化县2022年度土地征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批)》方案共涉及5个开发片区,总规模134.9218公顷,计划征收集体土地68.3812公顷。

2、已批准方案实施情况

开化县已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计划征地面积253.1068公顷。其中:

《开化县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总体计划征收集体土地143.2858公顷,实际完成征地面积68.7919公顷,占比48.01%。其中2021年计划征收集体土地116.9069公顷,实际完成征地面积50.2637公顷,已支付征地资金3014.19万元,已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数482人。2022年计划征收集体土地26.3789公顷,实际完成征地面积18.5282公顷,已支付征地资金384.8687公顷,已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数112人。

《开化县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总体计划征收集体土地40.8804公顷,实际完成征地面积24.9421公顷,占比61.01%。其中2022年计划征收集体土地31.3452公顷,实际完成征地面积24.9421公顷,已支付征地资金1588.2065万元,已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数256人。

《开化县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批)》总体计划征收集体土地68.9406公顷,实际完成征地面积7.9433公顷,占比11.52%。其中2022年计划征收集体土地22.0777公顷,实际完成征地面积7.9433公顷,已支付征地资金484.3794万元,已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数71人。

四、征求意见情况1、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

开化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征求片区范围涉及的1个办事处3个乡镇的11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经各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入会人数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规定。

2、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及专家意见

2023年3月27日下午2:30,开化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方案论证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资规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山海协作管委会、城建委办、县征迁事务中心、经开区、国控集团、芹阳办事处、马金镇、池淮镇、桐村镇、音坑乡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单位及领导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本方案已参照具体意见修改完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收 开发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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