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榭丽舍”一期地下车库出入口及采光井玻璃顶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香榭丽舍”一期地下车库出入口及采光井玻璃顶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GCZB-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香榭丽舍”一期地下车库出入口及采光井玻璃顶制作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代理机构为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凤区东至庆丰路、南至纬十二路、西至宁安大街、北至纬十路。

2.2招标内容:①一期地下车库车行出入口玻璃顶棚;

②一期地下车库车行入口侧墙栏杆;

③一期地下车库采光井玻璃顶;

④一期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玻璃顶;

⑤4#、6#楼地下车库车行出入口玻璃采光顶棚;

⑥3#、5#、7#、9#负一层自行车棚出入口玻璃、阳光板采光棚;

2.3工期: 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3.2本次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为一级建造师,且为本公司注册人员,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宁安大街88号宝塔石化写字楼10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司留存,另需提供原件备查)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电话:133*****528

王工 电话:137*****18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宁安大街88号宝塔石化写字楼10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标签: 车库 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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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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