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报废汽车处置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报废汽车处置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
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JCL-2023-FW-10
集宁车辆段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和资金落实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89号 集宁车辆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尧138*****556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项目:
包件 | 序号 | 项目 | 车型 | 单位 | 数量 | 出售价含税(元) |
1 | 1 | 报废汽车处置 | 轻型厢式货车(JX5040XXYDSLB2) | 辆 | 1 | 2600 |
注:以不含税总价做为比价依据,报价为到达价。
1、处置公司需有报废汽车回收资质;
2、处置公司对车辆进行切割、拆解、并出具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3、处置公司需至车辆管理所,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四、质量性能:
1、满足我单位要求。
五、相关要求:
1.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产品达不到厂家承诺性能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更换。(2)供方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发货,保证发运质量,不得错发、漏发。(3)如发生质量或数量异议,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2日内到达现场处理。(4)对于使用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于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5)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6)产品按需方要求按时按需供货,保证正常供应,影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方承担。(7)供方负责运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到货物资包装必须完整、无破损。
2.运输方式:无要求。
3.交货要求:产品按需方要求按时按需供货,10日内到货,保证正常供应,影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货方承担。
4.包装要求:到货物资包装必须完整、无破损。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履约期限:合同约定。
六、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2.报价单须逐项填写,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3.报价时间至截止2023年4月3日12点00分,报价单位将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jcljys@163.com邮箱,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4.不接受预付款要求。
5.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王尧138*****556
八、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车辆段
2023年3月31日
集宁车辆段报价表
报价人单位:
报价人:
联系方式:
邮箱:
地址:
时间:
包件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1 | 1 | ||||||
2 | 2 |
注:以不含税总价做为比价依据,报价为到达价,包括装卸费。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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