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服务部各类车辆隔离区内清洁服务 招标公告

地面服务部各类车辆隔离区内清洁服务 招标公告

2023-04-10 23:59:00
竞争性谈判
0
剩余:天小时分钟秒
关于地面服务部各类车辆隔离区内清洁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部各类车辆隔离区内清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地面服务部各类车辆隔离区内清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GHD-E-*********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采购产品要求(需求内容清单见附件)
(1)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清洁剂、材料、设备等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保证不因以上问题影响车辆的正常运行。
(2)服务商提供清洁服务的设备、设施、场地等应满足当地环保要求。
(3)服务商应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清洁服务,如因服务商原因导致设备车辆外观或功能缺失的,经双方确认后,服务商应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
(4)服务商在合同期内必须符合首都机场飞行区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2.服务标准
(1)根据不同设备及车辆的外观,服务商应制定明确的清洗流程、操作规范及工作时间。
(2)服务商应自备清洁服务所需的所有工器具,并应配备充足的服务人员,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及服务质量。
(3)开始服务前,双方应对车辆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在车辆清洗过程中,采购方应对服务商清洗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所有清洁项目全部完成。
(4)在清洁服务过程中,服务商应做好必要措施,避免清洁剂、污水等破坏驾驶室内的设备、设施。
(5)在清洁服务过程中,服务商应对车辆发动机进行防水处理。对发电机、起动机和进气口进行有效防护,防止发动机的电器设备因浸水导致损坏。
(6)在对车辆各类散热器清洁过程中,服务商应使用低压水枪,并垂直于散热器表面进行清洁,避免因水压过大,将散热翅片冲倒,降低散热效果。
(7)在对电动车辆进行清洁过程中,服务商不能直接用水冲刷或将水溅入车辆电子元器件中。
(8)清洁服务工作完成后,服务商必须使用高压气对电器件、狭小位置进行吹干,避免存水情况的发生。
(9)在清洁过程中,服务商应最大程度避免对车辆造成损坏,若发生设备电气元件、空气滤进水和散热器翅片冲倒等情况,应立即明确告知司机,避免设备通电后导致相关部件损坏。
(10)服务商应对其清洁服务实施人员进行必要的进行必要电器、发动机防水知识培训以及防护措施培训(人身伤害的防护措施、设备车辆的防护措施等)。
3.交付要求
(1)外观清洁服务:服务商响应时间不超过5分钟(特殊天气及重大保障除外)。特种车、大型车清洁作业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含等待时间);中型车清洁作业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不含等待时间);商务车、小型车清洁作业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含等待时间)。
(2)深度清洁服务:服务商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车辆等待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应明确向司机告知等待时间。清洁作业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经采购方签字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或取消当次清洁工作。
4.验收标准
(1)外观清洁验收标准:服务商须对设备、车辆外观和驾驶室内的灰尘、油污、泥垢进行有效清洁,清洁后不得出现残留的水渍及油污。
(2)深度清洁验收标准:服务商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其他部位的清洁服务,验收标准(见附件)。
(3)双方依据上述验收标准对已清洁车辆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车辆,采购方在《车辆清洗验收单》车辆验收一栏中签字。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车辆,采购方不予验收,服务商应立即免费重新进行清洁,直至验收合格。如服务商怠于提供服务,或拒绝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的,采购方将扣除该车次服务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服务商还应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
(4)服务商逾期未完成车辆清洁服务时,采购方将扣除该车次服务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如影响采购方生产运行,服务商还应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八)供应商应具备类似项目的主要客户及相关业绩,并附凭证或1-2份合同。
(九)供应商必须具备在北京首都机场控制区内经营车辆清洁服务业务的许可。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10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完整版),以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文件。
4.近1年内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声明(自拟格式),并提供近一年的单据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拟格式)
6.提交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需包含“上年金额”和“本年金额”两列数据)。
7.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见附件)。
8.类似项目的主要客户及相关业绩,并附凭证或1-2份合同。
9.北京首都机场控制区内经营车辆清洁服务业务的许可证明文件。
10.公司简介、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娆
联系人电话:010-********
联系人电子邮箱:furao@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为PDF格式,全部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及结果通知:我公司将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将另行通知。

,北京市

标签: 清洁服务 车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