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布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米布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乐平镇米布村新农村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政府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米布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乐平镇米布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米布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乐平镇米布村新农村建设工程,工程现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米布村,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路基铺填、混凝土路面浇筑、毛石挡土墙砌筑、村内排水系统改造及排水管道铺设、修建厕所及塘边拦杆、文化室翻新等。具体工程内容见相关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预算价为*******.29元,最高发包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元(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费110150.82元)。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30%;

2)在工程完工后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3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30天内一次性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6)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已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手册》或该诚信手册的电子版网页打印件,诚信手册的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已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能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3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4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5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 1 月至2015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 13 日至2015年 8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受理时段: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 分)到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30号二楼,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进行报名前资格审查,对符合审查条件的投标人收取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次/单位(POS机刷卡)。

5.2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5.2.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2.2授权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2.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复印件)、佛山市城市道路企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或网上打印件、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

5.2.4投标人企业的信誉承诺书。(根据公告第4.4.3 / 4.4.4 / 4.4.5 / 4.5.3 / 4.7独项进行承诺)


5.2.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保证明、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5.2.6项目负责人是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人员,未被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省外进粤企业)。

5.2.7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张,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报名资料封面须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报名时需携带复印件的相应原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身份证除外)备查。报名资料交受理工作人员。

5.3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报名回执于2015年 08 月 13 日至2015年 08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受理时段: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 分))到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三水办事处 (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23号2楼,联系电话:****-********)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18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25 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5年9 月4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投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09月 08日 10 时 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30号二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米布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米布村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路23号

邮 编:
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范先生
联 系 人
杜先生

电 话:
134*****093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5 年 08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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