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率实时监测及分析系统(标段B)招标公告

厂用电率实时监测及分析系统(标段B)招标公告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用电率实时监测及分析系统项目(标段A)、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率实时监测及分析系统项目(标段B)进行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外具备投
一、招标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率实时监测及分析系统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用电率实时监测系统为A标段;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率实时监测系统为B标段。投标方负责为招标方(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分别建立一套完整厂用电率实时监测及分析系统。该系统能够采集到厂用各段负荷的实时电度量,以及发电机电度量,并对实时厂用电率进行监测、分析,将实时数据通过网络隔离装置接入厂MIS系统的服务器。实现厂用电率数据在其他应用软件中共享。
每套厂用电率实时监测及分析系统中投标方负责提供采集厂用负荷电量的电量采集器、电能表、网络交换机、网络隔离装置、前置服务器、管理区服务器、单模光缆、装置屏柜以及安装所需辅材。投标方负责完成厂用电量采集系统内包含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全部工作。投标方负责与厂用保护管理机厂家联系,完成通信调试工作。负责与厂内MIS系统厂家联系,完成与MIS服务器的通信调试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投标方经营范围包括供用电计算机技术及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开发、销售、技术服务。
5.2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
5.3 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及相应的有效认证证明。
5.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改造过两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业绩,并在国内成功运行一年以上, 业绩证明可以是用户证明或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范围页和盖章签字页);未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力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8月12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价格及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次招标提供电子版供投标人下载,请完成网站报名后,到相关公告下购买标书。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用电率实时监测及分析系统项目(标段A):3万元
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率实时监测及分析系统项目(标段B):3万元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投标人首先应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上注册成会员(有关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会员事宜,请与会员专员联系,联系方式:张爱仪/***-********)后,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户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号:********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投标人应同时将填写好的招标文件的标书费发票邮寄地址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邮件发至zhanghong@gdlygc.com.cn(联系方式:张宏/***-********)。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从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直接下载认购的招标文件电子版。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投标截止日期有变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请以最终通知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9月8日上午10点整(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嘉苑饭店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6号),如有变化请随时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的开标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惠农区
联系人:陈晓燕、王宏伟
联系电话:****-*******(商务) ****-*******(技术)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23室
邮编:100039
传真:***-********
会员联系人:张爱仪
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张宏/陶维珣
联系电话:***-********/7766
电子邮件:zhanghong@gdlygc.com.cn/taoweixun@gdlygc.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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