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杏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泉台招字[2023]第7号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闽发改备[2023]C******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杏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约29.89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1.1<容积率≤3,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60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3栋宿舍楼、1栋办公楼、邻里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邻里商业、邻里食堂、超市、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研发中心、会议室、配套设备及物业用房、地下室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2.4.投资总额:约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红线内室外工程设计、人防设计、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夜景照明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等;(2)工程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含管线探测)、工程测量等,按招标人项目设计需要及国家规范来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配合委托审图并配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后续服务等。
2.6.2.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所有专业)、绿色建筑设计(包括绿色建筑设计及相应的第三方服务如土壤氡检测等)、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幕墙及钢结构设计、室外综合管线配套工程设计、室外挡土墙、门窗专项设计、道路、安保、通信、防雷、抗震支架、围墙大门、标志标牌等附属构筑物、智能化、建筑夜景泛光照明等专业工程设计以及业主单位认为需要设计的内容等。(2)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基坑支护及边坡设计、降水工程设计、波速测试、抽水测试、场地测量放样、补堪、桩基验槽、建筑测绘、地形测量、控制点测量、基坑监测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满足审查机构要求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等。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设计内容为准;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备注:(1)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本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建安总额*****万元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于2023年03月31日15时00分00秒至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投标人需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 IKEY,并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报名号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4月23日17:00: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台招字[2023]第7号);或(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quanzhou.gov.cn);
7.2.投标人应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
7.3.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改由本单位的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的代表的同一个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通用本。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估算工程设计费为:162万元,总建筑面积暂按*****平方米进行计算,设计费按综合单价为25元/㎡(包含工程设计阶段(一)10 元/㎡,工程设计阶段(二)15元/㎡),其中:方案设计按 5 元/㎡,计费建筑面积暂以有权部门报批通过的设计方案面积为准;初步设计及概算按5 元/㎡,计费建筑面积暂以有权部门报批通过的初步设计面积为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费用等按15 元/㎡。计费建筑面积最终以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面积为准。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需要,将本项目进行分阶段设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同意仅承担招标人确定的分阶段设计任务,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需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并以有关单位的审查结果做为结算依据,未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该部分设计工作的,相关设计费用不纳入结算并不予支付。各相应阶段设计未涉及到的工作,设计服务费不纳入结算。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本勘察工程的勘察费计算办法: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的40 %(中标费率)计取,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1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总则第1.0.12及1.0.13条款不予计取费用,具体金额以发包人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进行结算。该勘察费已包含勘察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该勘察费已包含勘察人完成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基坑及降水设计、基坑监测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基坑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除工程设计变更原因外)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3.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已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费用及各阶段成果文件评审会务费、后续设计服务及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产生的费用等,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杏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展示馆1楼,邮编:******;
电话:0595-********传真:/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六层,邮编:******;
电话:0595-********传真:/ ;
联系人:汤工、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支行;
账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
帐号:152*****010009*****10052。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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