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政法委员会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子综治信访维稳三级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委政法委员会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子综治信访维稳三级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委托,现就汕头市政法信网二期工程子项目综治信访维稳三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含汕头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项目政法委非涉密机房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政法信网二期工程子项目综治信访维稳三级信息系统(含汕头市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项目政法委非涉密机房建设)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162,011.08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5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参加本项目一切工作的人员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连续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共12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中的打印机、空调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5〕146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
5.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9时30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17时。
十、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项目建设设计方案部份的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公告中提供下载的《附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的项目建设设计方案部份需各供应商持有关资料到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取,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项目建设设计方案部份前,必须无条件签署本项目保密承诺书,并持有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的报名函。
1.领取时间: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17时止。
2.领取地点: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汕头市海滨路7号。
3.领取方式:已报名的供应商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报名确认函并携带以下资料至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填写相关资料表格后领取。
4.领取招标文件技术方案时须提交的资料,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1)投标报名确认函一份(经采购中心确认);
(2)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投标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保密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格式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现场勘查:采购人将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时在中共汕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大楼9楼(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7号)会议室组织现场勘查,并发放本招标项目建设设计方案。没有参加现场勘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是否参加现场勘查以采购人印制的现场勘查签到表签到为准。采购人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勘查。
十五、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汕头市海滨路7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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