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开展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招标公告
亭湖区开展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自然资源局亭湖分局决定对亭湖区开展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CG-2023-RH003
2、项目名称:亭湖区开展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预算金额:40万元。
4、最高限价:40万元。采购人不接收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5、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十
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66号)精神,要求各城依据“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十四五”低效用地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落实“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编制“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不断提升实施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乡建设水平。项目成果需要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指南和招标文件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区相关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企业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RH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因政策原因导致的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
(三).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开放大道30号新天地花园13号楼3楼(盐城市新东仁医院路南);联系人:应晓鸣,联系电话:139*****179】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15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开放大道30号新天地花园13号楼3楼(盐城市新东仁医院路南)】。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15时。
开标地点: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开放大道30号新天地花园13号楼3楼(盐城市新东仁医院路南)】。
六、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
地 址: 盐城市平安路1号
联 系 方 式: 王乾 132*****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亭湖区开放大道30道13号楼3楼(西门北边亚太财险3楼)
联 系 方 式:应晓鸣
电 话: 139*****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乾
电话:132*****876
标签: 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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