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项...
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项...
1. 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通车,本项目的审计服务招标人为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
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计划投资21.19亿元,竣工结算送审金额20.72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694套ETC门架系统建设、1540条收费站ETC车道改造、293处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10处省界收费站正线改造、ETC中心系统扩容、跨省稽查中心建设、收费站收费系统扩容、网络安全加固及全省收费系统国密改造、全省通信传输通道建设及备份路由建设、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等。本项目分4期建设,于2019年3月开工,至2019年12月完工,并于2020年4月~5月完成辽宁省第十战役相关工作。
(2)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项目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m,路线全长24.64km。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4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匝道收费站2座,服务区1处,大桥5375m/3座。项目概算总投资26.82亿元,竣工结算送审金额22.43亿元。于2019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21年10月27日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
(1)工程结算审计内容包括:征地动迁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工程造价、工程变更及结算情况审核等,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2)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包括: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审查、竣工决算编制依据审查、竣工决算资料审查、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审查等,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3服务周期
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具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具有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含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
财务能力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最近3年(2019~2021)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最近3年(2019~2021)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企业业绩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承担过1个公路(或市政道路<含其桥或隧等>)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或审核)服务(服务范围所对应的工程造价不低于5亿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承担过1个公路(或市政道路<含其桥或隧等>)项目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或审核)服务(服务范围所对应的工程造价不低于5亿元)。 注:工程造价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经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委托合同、或咨询成果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中所载的信息为准。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造价类工程师注册证书”,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公路(或市政道路<含其桥或隧等>)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或审核)服务(服务范围所对应的工程造价不低于5亿元)的项目负责人。 2.土建分项负责人(2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造价类工程师注册证书”。 3.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分项负责人(2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造价类工程师注册证书”。 4.财务分项负责人(2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5.项目组人员(造价审计)(6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2人持有“造价类工程师注册证书”。 6.项目组人员(财务审计)(6名):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造价类工程师注册证书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2)主要人员均应为非退休人员;(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要求的50%,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要求的10%,且项目负责人、土建分项负责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分项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人员;(4)投标人中标后,应将各专业分项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平均分配成两组,分别负责本次招标的两个项目的审计服务工作。 |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第3.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在同一标段中,联合体一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与对应项目投资人(或施工承包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对应项目的投标。(注:项目投资人或施工承包人为联合体的,指其各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是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或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另一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虽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双方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审计主管部门或财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注:合伙制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视为法定代表人,下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于 2023 年 4 月 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①~⑧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2023辽宁交投审计投标+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lngjjzb_hj@163.com邮箱,并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om/s/YLWaugj9TVF,下条⑤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章,Pdf格式);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⑥“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⑧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Word格式,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YLWaugj9TVF)。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一账户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行 号:105*****4122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2023辽宁交投审计)。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2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024-********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24-********(转0)
传 真:024-********(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jjzb_hj@163.com
标签: 省界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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