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渔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白沙渔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白沙渔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舟山市普陀区白沙渔港工程 已由普发改投[2014]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工期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白沙岛。
2.2招标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舟山市普陀区白沙渔港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白沙岛,本项目分码头工程和护岸工程两部分:码头工程:新建500吨级渔用码头一座共计2个泊位;陆域护岸后方新建一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新建一条进港道路,道路长度约190米。护岸工程:新建护岸170米,护岸后方新建环形港区道路,长约300米,环形道路中间形成生产作业带约2700平方米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监理。
2.3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4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为1个监理合同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2014】11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信用等级评级为C级及以上的监理单位。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港口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同类工程监理工作6年及以上,担任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3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3.3其他:须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港口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同类工程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 12 日~ 8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上午8:30~11:30时和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至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购买招标文件。
4.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报名单位应该认真阅读“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查询工作的通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两个文件(在www.ptztb.com“区级文件”)版块中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4 日 9 时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普陀区东海西路海林名桂苑8幢1101
联 系 人:胡越青
电 话:139*****308
招标代理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 系 人:王黎波
电 话:159*****218(建设虚拟网5582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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