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彭婆镇人民政府S238彭婆镇区段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共2个标段)

伊川县彭婆镇人民政府S238彭婆镇区段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共2个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彭婆镇人民政府S238彭婆镇区段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伊川县彭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国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川县彭婆镇人民政府S238彭婆镇区段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概况:S238彭婆镇区段提质改造工程位于伊川县彭婆镇,起点位于曲河桥,终点位穆河桥,总长2981.71m。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KB0+000~KB0+388.285段为现状公路,现状车行道10m宽。本工程仅对该段路面结构进行维护翻修,不改变其横断面宽度、超高设置及路拱形式;KA0+000~KA2+560.063段为新建道路,其中KA0+000~KA0+767.241段横断面形式为:5m车行道+5m车行道=10m。KA0+767.241~KA1+000段为“公路~城市道路(主干路)”过渡段,并设置超高;KA1+000~KA2+560.063段为城市道路(主干路)段,其标准横断面形式为:3.5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0m侧分带+11m车行道+11m车行道+2.0m侧分带+4.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42m,其展宽横断面形式为:5.0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0m侧分带+14.5m车行道+11m车行道+2.0m侧分带+4.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47m。其他包含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缆线廊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等专业。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伊川县境内

4、项目编号:伊川工施招标(2023)0083号

5、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3-1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二标段:高新四路-彭江路口:KA1+265~KA2+560.063包含路口(向南至KB0+000);三标段:彭江路口-曲河:KA0+000~KA1+265。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 期:180日历天/标段。

10、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二标段********.16元;三标段:*******.22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按无效投标处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伊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彭婆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南寨村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52*****679

代理机构:河南国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99号德正家园4幢2-203商铺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曹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04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段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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