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黄梅县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的要求,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黄梅县财政局批准,于2015年7月16日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招标条件备案,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的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备案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ZFCG-********

3、采购地点: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及乡镇垃圾中转站(乡镇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交货期:25日历天;

5、采购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共分三个包招标(见下表).

6、本采购项目分三个包号分别为A1包、A2包、A3包,具体包号及最高限价如下: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

单价

限价

(万元)

总价

限价

(万元)

发动机参考品牌

A1

大型封闭式垃圾转运车

8

40

320

康明斯、玉柴、斯太尔等

A2

小型垃圾钩臂车

(每台车附5个3毫米碳钢配套收集箱)

14

8

112

485发动机

(康明斯、玉柴、斯太尔、全柴、福田等)

A3

环卫型专用推土机

1

70

70

康明斯、玉柴、斯太尔等

合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伍佰零贰万元

注: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过各项单价限价及总价限价,否则其报价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报名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经验和能力,不能分包转包;

7、国家工信部出台的机动车免征(国IIII)税收企业;同时有3C认证;

8、要具有专业生产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车辆的厂家且具有汽车(车辆)改装资质证或许可证。

9、销售商或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报名,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10、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能够提供出厂标准、合格证和质量鉴定证书(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如若不符拒绝参加。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C认证(提供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出厂标准、合格证和质量鉴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齐备、合格有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销售商或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如有造假,查证属实将取消参与资格。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建议湖北省政府采购黑名单,3年之内不能在湖北省内参与同类项目。

3开标当天除A3包(环卫型专用推土机)外,其它包号需提供实物样品: A1包(大型封闭式垃圾转运车)样品一台、A2包小型垃圾钩臂车)样品一台,请各投标人带实物样品供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评定。具体统一存放地点另行通知。所有样品运输费用投标人自己负责。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交给招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所带样品自己运回,费用自己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在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每个包号投标保证金分别为:A1包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A2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A3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元整,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上午12:00时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8002 帐号:****************2765 。(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报的包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日上午9:00时,地点: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投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的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质疑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有关问题的疑问与质疑,可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12时前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有理由和根据的意见或建议,投标人可以以书面盖章后扫描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标代理公司(大鹏公司QQ邮箱********2)。招标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上述内容进行一次性必要的修改并书面答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网上发布。

附录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录

招 标 人:黄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孙 处 电话: 138*****266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34*****333

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联 系人:杨主任 电话:****-*******

日 期:2015年8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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