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护农村集体组织、村民、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兰州市丰伊隆石化有限公司树屏加气站项目征收地块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树屏镇毛茨村,地类为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0.3388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0.273公顷(耕地0.23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658公顷。
二、征收目的
作为商业用地。
三、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依据永登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永政发〔2020〕44号)执行。树屏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为******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依据永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登县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永政发〔2020〕78号)标准执行。
四、社会保障和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一)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事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通知》(甘政发〔2018〕18号)以及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兰政发〔2018〕38号)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永登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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