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清原实验林场黑山示范基地杨树活立木采伐销售竞价公告

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清原实验林场黑山示范基地杨树活立木采伐销售竞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清原实验林场黑山示范基地杨树活立木采伐销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木材采集和加工设备/木材采伐和集运机械

采购单位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3日11:38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10:40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134*****777
采购单位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丽伟159*****580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金地海景后身四层公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工134*****777

  大连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清原实验林场黑山示范基地杨树活立木采伐销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清原实验林场黑山示范基地杨树活立木采伐销售

项目编号:2023-GTJJL-03-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134*****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丽伟159*****5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134*****777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金地海景后身四层公建

一、采购项目内容

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清原实验林场

黑山示范基地杨树活立木采伐销售竞标公告

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清原实验林场黑山示范基地将对黑山县新兴镇芍药村20林班12.1-1小班杨树开展主伐作业。为顺利完成本次采伐作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外进行杨树活立木采伐销售,现将有关竞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竞标地块采伐方式为皆伐。销售方式为立木销售,我场只负责采伐作业设计和审批,其余所有生产作业都由竞标者负责(包括采伐、占地、修路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者承担。

1.本项目设计生产木材74.89m3,均为经济材。

2.作业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该保证金在作业完成并经林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

3.竞标方式为总价竞标。本次招标底价是在委托丹东岳林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招标底价(竞标现场公布)。

(二)采伐期限

按照林业部门开具的采伐证期限,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采伐、场地清理完毕。

(三)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或有从事木材经营的单位均可报名,报名者拥有资金实力、诚信度良好、无不良记录,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

(四)中标原则

竞标人竞标上述采伐、销售任务,以招标底价为基数,由参与竞标人报价,原则上出价最高者获得中标权。

(五)中标方要对以下条款承诺负责,认真遵守,不得违背。
  1.严格依法采伐,自觉服从我场人员监管;发现违规作业、越界采伐、盗伐设计外林木等行为,我场有权停止其作业,并根据情节扣留部分或全部作业保证金。触犯法律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严格按照我场作业设计实施采伐。作业时,伐除设计界限内的所有林木,伐根上沿不得高于5㎝。
  3.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及保险费用皆由中标方承担,与我场无关;
  4.及时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本采伐项目引发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5.在实施采伐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
  6.施工所需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由中标方负责,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7.运输线路由我场指定,并不得毁林开路,以保障工程项目实施后园地完整和水土不流失;
  8.中标方本次采伐必须按照我场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确保我场其他林木、道路设施的安全,否则我场有权停止其作业,并根据情节扣留部分或全部作业保证金。

9.未按期完成采伐、场地清理,我场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作业保证金。

(六)报名和竞标

1.发布公告和报名。大连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本公告信息按照要求进行发布。

竞标人请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6日(每日8:30至16:30),线上或者本人亲自到大连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交纳投、中标保证金。投、中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竞标者报名时同时将投、中标保证金转入林场账户,并注明竞标者相关信息。

林场账户信息:

户名: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清原实验林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

账 号:063*****040******

行 号:103*****1720

3.现场竞标。报名者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标。竞标地点在(大连市沙河口区金地海景后身四层公建)。竞标者将报价单填写好后用信封封好后交给大连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0:00至10:30。揭标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0:40。

4.现场勘验。竞标信息公示后,竞标者可自行到标的现场勘验,并向我场了解有关具体规定和要求。

5.中标者产生。竞标者投标时出价以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为单位进行报价。根据竞标底价,出价高于底价的,则由最高出价者中标;最高出价出现两家以上相同时,则在这些家中进行二次报价,最高者中标。所有报价低于底价的,则此次流标,择机进行二次招标。

提示:

1.竞标者必须以大连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方式投标,用其它方式无效。

2.竞标者投标前要仔细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后果自负。

七、公告

揭标时所有投标方必须到现场。如直接开出中标者,大连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在相关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八、签定合同

竞标后中标者的投、中标保证金将转为木材销售款。中标者于公示期结束后一日内交清全部木材销售款和作业保证金,并签定木材买卖协议。如中标者单方反悔,规定时间内未交清全部木材款或不与林场签定木材买卖协议视为违约,所交纳的投、中标保证金抵做违约金不予返还。未中标者的投、中标保证金在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场统一返还到原账户。

凡报名投标者即视为对本须知完全了解和认可。对所投标的现状完全了解认可,不存在任何瑕疵。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0:4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基地 研究所 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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