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察隅县古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等8个防洪堤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招标公告
关于察隅县古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等8个防洪堤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察隅县古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察隅县下察隅镇萨尼弄巴巴安通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察隅县下察隅镇色曲弄巴日玛、塔玛村河道治理工程、察隅县古拉乡山洪沟治理(日托、龙日村段)工程、察隅县江洪曲防洪堤工程、林芝地区伊洛瓦底江察隅段治理工程、察隅县日东而曲曲瓦村防洪堤工程、察隅县察瓦龙乡学巴村防洪堤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已依法划定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察隅县江洪曲防洪堤工程:该项目于2013年8月完成建设,新建堤防总长2.29km。堤防工程等别5级堤防,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2.林芝地区伊洛瓦底江察隅段治理工程:该项目于2016年10月完成建设,新建堤防11.97公里,其中堤防2.6公里(沙通坝城区段0.61公里、花生加工厂段1.18公里、博学村左岸桩号0+380-1+161段0.81公里);护岸9.37公里(博学村段0.68公里、花生加工厂段1.89公里、格木村段1.23公里、西托拉嘎村段0.30公里、巩固村段1.43公里、毕达村段1.42公里、本堆村2.42公里),新建交叉建筑物32座(排水管涵19座、下河梯步11座、丁坝2座)。沙通坝新城区段堤防级别为4级,防洪标准30年一遇;花生加工厂段堤防级别为4级,防洪标准20年一遇;其余各段堤防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10年一遇。
3.察隅县古拉乡山洪沟治理工程:该项目于2019年5月完成建设,综合治理河道总长1.45km,新建防洪堤总长1.45km,新建建筑物9座,其中:排水涵洞6座,下河梯步3座。工程为5级堤防,防洪标准20年一遇。
4..察隅县日东而曲曲瓦村防洪堤工程:该项目于2019年10月完成建设,综合治理河道总长3.298km;新建堤防和护岸总长4.102km,其中新建防洪堤总长度为3.192km、新建护岸工程总长度为0.91km;新建交叉建筑物9座,其中排水涵洞1座、下河梯步8座。工程为5级堤防,防洪标准10年一遇。
5..察隅县察瓦龙乡学巴村防洪堤工程:该项目于2022年4月完成建设,新建堤防总长923m,其中左岸长476m,右岸长447m;新建排水涵洞6座,河道清淤449.7m。堤防工程等别5级堤防,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6..察隅县下察隅镇萨尼弄巴巴安通村段河道治理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5月完成建设,新建护岸长2.98km,其中左岸2.83km,右岸长0.07km;维修护岸0.09km,新建下河梯步2座,排水涵洞2座等。工程等级为5级堤防,防洪标准10年一遇。
7..察隅县古拉乡山洪沟治理(日托、龙日村段)工程:该项目于2022年11月完成建设,治理河道总长1116m,新建防洪堤总长1178m,其中龙日村防洪堤长648m,日托村长530m,新建下河梯步1座,排水涵洞2座。堤防工程等别五级堤防,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8.察隅县下察隅镇色曲弄巴日玛、塔玛村河道治理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建设,综合治理河长2.75km,新建护岸长3.*****km,其中左岸长2.*****km,右岸长0.85km,新建下河通道1处。堤防工程等别5级堤防,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二、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结合察隅县实际情况,察隅县城区段防洪堤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从防洪堤外坡堤脚算起每侧6米为管理范围,不足6米毗连已有城镇规划内永久建筑物的,管理范围按照建筑物靠提防一侧边界线划定。管理范围以外30米为保护范围。
三、管理要求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开采砂石、取土、围垦种植、建池养殖等等危及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二)禁止构建建筑物,倾倒垃圾、废渣、有毒有害物和废弃物,堆放、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清洗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三)禁止损毁堤坝、涵闸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四)禁止在工程设计未考虑的交通运输功能的堤顶行驶机动车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六)举报电话:0894-*******
特此公告
察隅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标签: 古拉乡山洪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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