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垃圾袋招标公告
聚乙烯垃圾袋招标公告
序号 | 名称 | 规格(宽×高) (P×L) | 数量 |
1 | 聚乙烯垃圾袋 | 1100mm×1150mm | |
2 | 聚乙烯垃圾袋 | 1100mm×1300mm | |
3 | 聚乙烯垃圾袋 | 850mm×950mm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60万元。
具体技术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在国家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三种规格的聚乙烯垃圾袋(规格为:1100mm×1150mm、850mm×950mm和1100mm×1300mm)在指定地点检测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垃圾袋的规格、强度、厚度、渗水性、跌落试验,检测报告内容须达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检测费用投标人自付。
指定检测单位全称: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每季度提供一次所供三种规格的聚乙烯垃圾袋(规格为:1100mm×1150mm、850mm×950mm和1100mm×1300mm)在指定地点检测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包括:垃圾袋的规格、强度、厚度、渗水性、跌落试验,检测报告内容须达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检测样品由采购人在投标人所供的货物中随机抽取、抽检货物不合格与样品不一致,则取消中选资质,中止合同(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检测费用投标人自付。
指定检测单位全称: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3.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不支持邮寄)。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200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注:当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如有差异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9:00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3.开标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9:00时
4.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六、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于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女士 阎女士
2.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科:********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西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和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2日
招标
|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