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140*****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退化草原修复治理2万亩、施肥、围栏、补播改良、河湖治理和后期管护等建设内容。二标段:国家公园大门及门区系统、聂荣县永曲乡加浪陇巴曲检查哨卡、聂荣县查当乡检查哨卡等建设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二标段: 2.1项目名称: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那曲市聂荣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国家公园大门及门区系统、聂荣县永曲乡加浪陇巴曲检查哨卡、聂荣县查当乡检查哨卡等建设内容;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工期:365日历天(含冬休 期);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二标段: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 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类似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二标段: 获取时间: 2023-04-03 13:00 -- 2023-04-08 23:59,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资金项目二标段: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5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公告内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 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投标人未携带CA锁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 决。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 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 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 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 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开标现 场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 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 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 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 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 提交。 8.6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8.8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8.9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8.10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8.11本项目执行“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2】187号)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聂荣县县城 联 系 人: 朱帅领 电 话: 180*****656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八一路解甲园16栋3单元3B 联 系 人: 肖凯 电 话: 199*****981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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