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NBTZ-4标段设备租赁服务公开采购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NBTZ-4标段设备租赁服务公开采购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NBTZ-4标段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G-ZC-********-0031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NBTZ-4标段设备租赁服务公开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期限(月) | 增值税率 | 不含税最 高单价限价 (元) | 含税采购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1 | 塔式起 重机 | 5610 | 元/台/月 | 26 | 10 | 13% | 包含司机工资 | ||
2 | 进出场 运输费用 | 元/台 | 26 | 13% | 包含首次安装与退场拆除 | ||||
3 | 场内移装费用 | 元/台/ | 66 | 13% | 包含检测费、预埋件费用(以实际发生次数为准) | ||||
合计 |
1.3.1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实际数量为准。
1.3.2进出场,司机,移装(检测,预埋,吊车,拖板车)人工包含维修保养,升节,扶墙,顶升所有费用归乙方。
1.3.3操作手工资由乙方负责,所用设备80%年限不得超过2年,20%设备年限不得超过3年。
1.3.4塔吊基础由甲方负责(乙方无条件配合)。
1.3.5品牌要求:中联,三一,徐工,永茂建机,科曼萨建机,特雷克斯建机。
1.3.6合同分两次签订,每年签订五个月,合同终止日期为2024年
1.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1.5报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1.5.1设备总金额(含税)
1.5.1.1报价总金额为清单中设备的合计总金额;
1.5.1.2清单中的单价为设备到场价格(含税一票制);
1.5.1.3清单中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税率13%计算;
1.5.2付款方式:
1.5.2.1以实际结算额为准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四、供货时间和地点:
4.1供货时间:供应商收到采购商支付预付款之日起,7天内将设备送到采购商指定地点(投标人供货时间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视为弃标)。
4.2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 和静县 巩乃斯林场】。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5.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5.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5.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 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1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2经采购人对企业规模、信誉度、设备可靠性等审核通过,供应商才能参于本采购项目。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智慧采购平台系统(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4:00 至2023年4月8日14:00(北京时间)。
七、采购保证金及文件费:
7.1 采购保证金金额:******.00 元(壹拾万元整)。
7.2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4月8日15时00分前。
7.3 采购文件费: 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7.4 交易采购保证金及文件费缴纳事宜:
(1)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912*****672******L
银行账号:811*****14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分行营业部
注:汇款须备注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或者文件费)(必须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缴纳保证金和文件费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
汇款后请尽快与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交易保证金或文件费的到账情况。
八、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14时00分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道里区龙华路26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道里区龙华路26号)四楼小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智慧采购平台系统(www.ruicw.com)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评标:
评标方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十一、其他说明:
11.1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采购项目流标。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华路26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451-********-8601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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