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爬坡胶带机、四节驼峰伸缩胶带机设备采购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爬坡胶带机、四节驼峰伸缩胶带机设备采购
1、采购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邮区中心爬坡胶带机、四节驼峰伸缩胶带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需求:
爬坡胶带机、四节驼峰伸缩胶带机,邮件处理中心邮件作业使用,其中爬坡胶带机3台,四节驼峰伸缩胶带机1台,采购预算24万元。
3、采购内容:
详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胶带传输设备相关资质;
3.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其他说明: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政公司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3日10:00至2023年4月10日19:00
6、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1:00(北京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
联系人: 王守江
电话: 0991-*******
标签: 胶带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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