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2015年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寿光市2015年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寿光市2015年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寿光市圣城街369号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寿光市圣城街交通大厦0706室联系方式:****-*******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寿光市2015年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采购(SDJQ-ZFCG-********4)
四、项目概况:采购高清视频接访设备、高清接访摄像机、实物展台、身份证指纹采集设备等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专线网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程实施的通知》(高检技【2013】17号)、《关于全国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联通情况的通报》(高检发控字【2015】1号)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检发控字【2015】1号)要求,各地市级院、县区院的视频接访终端应选用与高检院、省院一致设备,以达到完全兼容,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性;所选择视频接访设备,电子接访记录系统等应与高检院、省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音视频、笔录、卷宗、指纹实现全面共享,确保互联互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潍坊利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现将本项目予以公示。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潍坊利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888号
六、其它事项:
公示期从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向山东金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七、联系人:董艳艳、王志鹏联系电话及传真:****-*******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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