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公示
关于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公示
关于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公示
一、采 购 人: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采购项目: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采购
四、采购代理机构: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采购项目说明:
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对30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
六、拟定采购供应商:
滨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滨州市渤海六路696号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工作需求,经市财政局批准,市残联于2015年7月17日至8月6日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我市彩票公益金3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采购计划编号:bzcg-1506-65)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合法,至报名截止时间共有八家单位报名,其中仅有滨州市妇幼保健院(滨州市儿童医院)一家缴纳保证金并于开标当日到达了开标现场,按照公开招标有关规定,此项目作废标处理。经调查,在报名本次公开招标的八家单位中,除滨州市妇幼保健院外,其余七家单位都没有开设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业务,也不具备进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条件。
鉴于我市现有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较少,而且前期均承接了以定点委托方式下达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受服务能力和康复技术人才匮乏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再承担更多智力残疾儿童的救助,仅滨州市妇幼保健院尚有继续增加康复救助任务的能力,致使参与本次公开招标的有服务能力的机构少;智残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执行周期较长(项目周期至少六个月),如由外地机构承接,则会出现受助对象输送难、受助对象家庭负担加重、不利于项目监管等问题,难以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能。
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滨政发〔2013〕30号)关于“政府采购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要求,拟向滨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及评审专家名单(见附件)
九、公示期限: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现就以上采购项目向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
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姬广鹏;****-*******)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新燕;****-*******)
滨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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