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鼎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000平方米非标大门项目拟批准公示

新余市鼎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000平方米非标大门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正式受理,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0-*******(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高新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传 ???真:07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余市鼎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平方米非标大门项目

江西省新余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光明路1368号江西钢丝厂1栋厂房

新余市鼎钢工贸有限公司

新余市鹏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光明路1368号江西钢丝厂1栋厂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E115°0′12.640″,N 27°50′56.581″。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主要原辅材料包括:不锈钢钢卷、钢板,锌合金钢卷、钢板,水性漆,塑粉,发泡胶,玻璃,五金配件等。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钢板剪切→弯曲→压制→焊接→打磨→检验→喷漆→包装。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产*****平方米非标大门规模。

(1)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1、喷涂粉尘经自动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风机+15m排气筒排放;2、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风机+UV光解+活性炭+15m排气筒排放;3、烘干废气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经UV光解+活性炭+15m排气筒外排。

(3)噪声: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清理;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另外项目建成后,在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医院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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