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关于选聘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关于选聘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本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资格条件

(一)受聘律师事务所条件:

1、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在福州市区,成立时间3年以上,有10名以上执业律师;

2、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律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3、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家以上(需提供服务合同),有相对固定的行政法律专业律师团队,指派1名专业律师具体承办本中心法律顾问工作。

(二)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派服务本中心的2名律师中至少有一名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3、熟悉与本中心工作相关的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具有受聘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经验和业绩;

4、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参与测绘发展中心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测绘发展中心重大建设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投资等的论证、起草、修改,并承担法律审查工作;

3、参与测绘发展中心人事劳动争议等重大内部事项及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参与起草或修改劳动合同;

4、参与测绘发展中心作出的民商事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参与信访案件、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5、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写法律文书,参与涉法事项的谈判、调解;

6、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复议、调解或仲裁活动,以及代为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测绘发展中心的合法权益;

7、接受邀请,列席或参加测绘发展中心及其内设机构有关会议和活动;

8、协助测绘发展中心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9、承担测绘发展中心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三、服务模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本中心的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本中心的要求,对本中心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咨询,并在约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本中心的要求,对重要涉法事项、法律文书、文件等,在约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法律顾问每周驻测绘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时间不少于0.5天。

四、服务费用

本中心与拟聘的法律顾问单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合同期限叁年。

法律顾问费用包干,最高限价:3万元/年。涉及本中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需法律顾问代理的,依法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参照相应收费标准协商结算。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愿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一式7份,送达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综合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60号,邮编******),联系电话:0591-********。联系人:王瑞福,报名表在“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网站(http://chdx.zrzyt.fuji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审核

本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律师的资格条件、专业领域的影响力、服务费用报价等因素,经资格审查、初步评选、审核等方式,提出拟聘任法律顾问的人选。

(三)公示

本中心将通过门户网站,将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中心与确定聘任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向聘任法律顾问颁发《聘任书》。

六、其它事项

(一)本中心对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对认为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可以解除聘任合同。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本中心损失的,法律顾问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法律顾问应当遵守如下规定: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本中心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局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我局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特此公告。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本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资格条件

(一)受聘律师事务所条件:

1、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在福州市区,成立时间3年以上,有10名以上执业律师;

2、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律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3、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家以上(需提供服务合同),有相对固定的行政法律专业律师团队,指派1名专业律师具体承办本中心法律顾问工作。

(二)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派服务本中心的2名律师中至少有一名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3、熟悉与本中心工作相关的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具有受聘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经验和业绩;

4、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参与测绘发展中心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测绘发展中心重大建设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投资等的论证、起草、修改,并承担法律审查工作;

3、参与测绘发展中心人事劳动争议等重大内部事项及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参与起草或修改劳动合同;

4、参与测绘发展中心作出的民商事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参与信访案件、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5、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写法律文书,参与涉法事项的谈判、调解;

6、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复议、调解或仲裁活动,以及代为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测绘发展中心的合法权益;

7、接受邀请,列席或参加测绘发展中心及其内设机构有关会议和活动;

8、协助测绘发展中心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9、承担测绘发展中心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三、服务模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本中心的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本中心的要求,对本中心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咨询,并在约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本中心的要求,对重要涉法事项、法律文书、文件等,在约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法律顾问每周驻测绘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时间不少于0.5天。

四、服务费用

本中心与拟聘的法律顾问单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合同期限叁年。

法律顾问费用包干,最高限价:3万元/年。涉及本中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需法律顾问代理的,依法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参照相应收费标准协商结算。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愿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一式7份,送达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综合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60号,邮编******),联系电话:0591-********。联系人:王瑞福,报名表在“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网站(http://chdx.zrzyt.fuji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审核

本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律师的资格条件、专业领域的影响力、服务费用报价等因素,经资格审查、初步评选、审核等方式,提出拟聘任法律顾问的人选。

(三)公示

本中心将通过门户网站,将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中心与确定聘任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向聘任法律顾问颁发《聘任书》。

六、其它事项

(一)本中心对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对认为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可以解除聘任合同。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本中心损失的,法律顾问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法律顾问应当遵守如下规定: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本中心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局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我局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特此公告。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兼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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