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比选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比选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比选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二条及《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十四五”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对此项工作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十四五”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二、实施时间

  2023年5月-8月31日

  三、经费预算

  不超过45万元(含税)

  四、项目内容

  (一)规划设定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包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发展指标及其增长速度。

  (二)规划提出的重点项目、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对重点项目、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

  (三)规划实施带来的影响和综合效应情况。

  主要包括:规划实施对当地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影响。

  (四)规划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的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土地供给、人才保障和资金支持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申报单位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团队;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类似规划评估工作);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二)报名回执单;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的实施方案(包含单位简介、执行方案、规划评估案例、经费预算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比选方式

  由项目评审组对比选单位的经费预算、技术文件、专业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比选。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将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请将报名回执盖章扫描以及相关材料(扫描件)于2023年4月12日17:30前发至邮箱lwq970@qq.com。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黄纯,186*****321

  附件:1.报名回执单

  2.参选文件格式


标签: 文化广电 中期评估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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