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暖用煤招标公告

冬季供暖用煤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对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冬季供暖用煤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编号 : YJZC2015-10091
2. 采购项目: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冬季供暖用煤采购。

3. 采购内容:

冬季供暖用煤 17万吨,预算:5695万元人民币。(详见附件)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付款方式: 供货后热值按加权平均每月结算,结算后供货方开具煤炭发票(17%增值税),运费按供货地区实际运量结算开具发票(增值税抵扣发票),次月结算上个月煤款的60%, 以此类推,剩余40%次年的十一月底结清。煤款以银行承兑汇票 为主的方式结算。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煤矿。

5.2 投标人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6.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延吉市财政局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 地点:延吉市财政局5楼(503)招标科。

6.2联系人:许学俊
6.3联系电话:****-*******
7.投标保证金交纳:每标段50000元整人民币。
7.1 投标保证金:转账方式在2015年9月1日16点之前提交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5室)领取收据,确认参加投标。、

*开标之前没有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138*****0059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7.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16:00(北京时间)
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14: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9.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10.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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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供热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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