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食堂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食堂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

20224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22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五章 磋商项目及要求……………………………………………………………51

第六章 磋商程序……………………………………………………………………54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文本)………………………………………………6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采购名称: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元(每年);

、采购内容: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络查询结果留存;

(2)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应有餐饮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或酒店管理等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获取时间:2022421日至2022427(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获取地址:暑袜中街42号321办公室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址

1、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2年4月29日,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场宣布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随机抽取,按抽取后的顺序进行磋商。

2、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暑袜中街42号321室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于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67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

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机关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

地 址:暑袜中街42号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

地 址:暑袜中街42号

联系人:涂华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3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做无效处理。

4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络查询结果留存;

(2)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应有餐饮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或酒店管理等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效期

竞争性磋商后30天。

6

响应文件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U盘(壹份)

7

磋商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9

失信企业扣分

一、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10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二、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等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参事室内部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2

领取文件咨询

联系人:涂老师 ********

13

磋商、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涂老师 ********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15

供应商询问

16

供应商质疑

17

供应商投诉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19

代理服务费

20

合同签订

服务期限为三年(2022年-2024年),合同每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注:磋商文件有冲突的以采购须知前附表内的相应内容为准。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人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

(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3)“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磋商须知;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四)响应文件格式;

(五)磋商项目及要求;

(六)磋商程序;

(七)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文本)。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磋商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进行(不足五日的,顺延五日),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省政府参事室机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五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省政府参事室机关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供应商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磋商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磋商,以一个磋商供应商的身份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磋商协议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 知识产权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项目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4.1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以下顺序编写,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磋商文件中已提供格式的按照文件中的格式编写,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写。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定)

(3)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注: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可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自行出具的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供应商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也可以提供有完整的财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定);

(5)供应商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应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对承诺书内容真实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应有餐饮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或酒店管理等内容;

14.2其他响应文件

1.磋商函;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承诺函;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服务条款偏离表;

8.商务要求偏离表;

9.拟任本项目人员配置;

10.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11.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2.未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的承诺书;

注: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10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15.供应商与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16.其他资料(如果有)。

注:以上要求资料必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6.1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后10天。磋商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报价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当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文档(U盘)壹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电子文档”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7.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分册装订。

17.5 若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下多包磋商的,响应文件应分包印制。

17.6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7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并逐页编码。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分包)。

18.2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于一个包装内,“其他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于一个包装内、“电子文档”密封于一个包装内,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分包)、年月日。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单位公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磋商采购单位将告知磋商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

19.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3本次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供应商的修改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磋商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0.4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磋商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磋商将被拒绝。

五、磋商和成交

21.磋商

21.1 磋商小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磋商时,磋商小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进行现场监督。

21.3 磋商时,磋商小组应让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1.4 磋商中,“报价表”及供应商每轮报价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响应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 磋商程序

22.1 磋商会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宣布磋商,按照规定要求主持磋商会。磋商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主持人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主持人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主持人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主持人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集中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5)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

(6)当磋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递交主持人,由主持人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

(8)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9)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然后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

(10)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出具评审报告,推荐2-3名成交候选人,并按磋商文件规定排序。

(11)磋商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

23、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3.5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涂老师,联系电话:028********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4. 签订合同

24.1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4.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4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二份)送达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联系人:涂老师,联系电话:028********

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履约。26.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省政府参事室内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29履行合同

29.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

30.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0.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磋商纪律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磋商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磋商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磋商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32. 资金支付

支付方式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3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他

34.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审方法、3.评审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

1.2、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注: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可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自行出具的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供应商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也可以提供有完整的财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定);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定);1.5、供应商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应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内容真实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7、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9、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应有餐饮管理、餐饮企业管理或酒店管理等内容;

1.10、交纳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采购代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络查询结果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意、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

食堂外包服务

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

(法定代表人姓名)(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月日。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仅在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时适用。



格式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采购编号:”磋商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盖章)



格式3.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

格式4.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定)

格式5.

五、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注: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可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自行出具的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供应商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也可以提供有完整的财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格式6.

六、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七、供应商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于年月日正式成立,因是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我公司对本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提供此承诺书;其他供应商不提供此承诺书。

格式8.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对本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九、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 罪记录的承诺函。(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结果告知函原件)。

无行贿记录的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承诺我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对本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

食堂外包服务

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

一、磋商函

1.我公司全面研究了贵公司“(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报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磋商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报价的有关事宜。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服务期内完成项目,并在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和考核。

3.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贵公司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6.本次磋商,我方报价有效期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10天。

7.我方承诺:如我方成为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格式2

二、报价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分项名称

报价

(元/月)

报价

(元/年)

备注

1

人员工资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2

员工福利

(员工服装、体检、宿舍寝具、办公费用、含基本社会保险)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3

员工住宿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4

低值易耗品

餐巾纸、牙签、清洁及卫生用品、常备五金杂件、日常办公用具、部分布草

5

公司管理费

(1---3项)×(6%-20%)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6

法定税金

(1---5项)×7%

费用合计

磋商报价(大写):元/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

(法定代表人姓名)(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月日。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仅在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时适用。

格式4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采购编号:”磋商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盖章)

格式5

五、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6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团体组织(法人证书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本表,未涉及的内容可以填“/”,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格式7

七、服务条款偏离表

采购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服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若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服务要求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供应商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八、商务要求偏离表

采购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注:磋商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采购文件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包括本章格式所附的“注”),均视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九、拟任本项目人员配置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相关证书及证号(如果有)

注:提供相关证书(如果有)

供应商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0

十、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定)

格式11

十一、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采购编号:

合同签订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磋商人(仅限于磋商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2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不得提供虚假响应,一但发现虚假响应,将上报财政局进入黑名单。不属于此范围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不提供此声明函。



格式13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不得提供虚假响应,一但发现虚假响应,将上报财政局进入黑名单。不属于此范围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不提供此声明函。



格式14十四、未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的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未被记入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若供应商有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请将承诺内容更改为“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被记入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次数为xx次”。

格式15十五、供应商与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

1、与本项目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

2、未参与本项目前期论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6

十六、其他资料(如果有)

格式17

第 次报价表/最终报价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分项名称

报价

(元/月)

报价

(元/年)

备注

1

人员工资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2

员工福利

(员工服装、体检、宿舍寝具、办公费用、含基本社会保险)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3

员工住宿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4

低值易耗品

餐巾纸、牙签、清洁及卫生用品、常备五金杂件、日常办公用具、部分布草

5

公司管理费

(1---3项)×(6%-20%)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6

法定税金

(1---5项)×7%

费用合计

磋商报价(大写):元/年

注:(1)低值易耗品不做更改。

(2)此表格只做为现场第2次及以上或最后报价使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五章 磋商项目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述

为了全面提高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食堂的服务质量,负责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机关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职工工作用餐、接待餐、前台和厨房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餐厅的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控制;负责控制食材采购成本;负责项目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加强与其它关联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服务的整体性;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现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进行项目采购。本项目属于其他公共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机关位置:锦江区暑袜中街42号

2、机关面积:2020平方米左右。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职工食堂服务

1、服务要求:满足工作日期间机关工作人员约40余人的早餐和午餐伙食供应及临时公务接待用餐。

2、职工就餐区以自助餐为主,针对职工的不同口味喜好,调整厨房菜品,自助餐保证3荤3素、汤品2种、凉菜1种、小吃1种、水果1种。按星级餐厅标准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软件服务进行调整。

3、对自助餐用餐区功能、布局进行合理科学调整。

4、适时推出由后厨加工制作米粉、河粉、水饺等面食。

5、每月推出不少于10个创新菜品。

6、自助餐菜品保证每天一换,保证连续五天内无重复菜品出现;

7、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自行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人员配置最低不得低于7人(包含厨师长1名,炉头师傅1名,小吃师傅1名,凉菜师傅1名,墩子1名,餐厅服务员1名,杂工1名)

8、根据采购人的需求,配合做好临时性的工作用餐。

9、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10、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人员配备要求:投标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使人员达到满负荷,充分利用人力资源。

11、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餐厅、厕所、楼梯等食堂环境的清洁、甲方外来客人的就餐接待、就餐现场管理等。

12、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3、要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质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勤俭节约工作,确保机关安静、安全。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14、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1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6、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

17、食堂外包服务以服务机关为唯一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18、保证采购单位人员就餐,让采购单位就餐人员按时用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19、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20、采购单位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

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工作人员就餐的需求。

(2)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

(3)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2、食品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

(2)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3)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3、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4、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4)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5、应急措施:

(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

(2)消防应急措施。

(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四、成本控制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且具有实际操作、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方案。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2022年-2024年),合同每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合同金额以成交价格为准,服务期内不作价格调整。

六、支付方式:

按季度结算,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季度的食堂外包服务费用。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考核办法

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机关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每月组织人员对食堂运行考核。



第六章磋商程序

一、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

二、磋商组织

2.1磋商工作由室馆办公室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三、磋商程序

3.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室馆办公室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室馆办公室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2室馆办公室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并在磋商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

3.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二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4室馆办公室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格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3.8磋商小组经过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项目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3.9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室馆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解释后,未被磋商小组认可的,视为无效报价。

3.10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应当处于保密阶段的且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信息。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12室馆办公室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3.1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1 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1.2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1.3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1.4 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磋商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出具磋商报告,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

3.12.2室馆办公室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3.12.3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磋商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磋商小组磋商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磋商结果或者重新评审:(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室馆办公室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室馆办公室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室馆办公室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室馆办公室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1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3.14出具磋商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

录;

(6)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3.15综合评分办法

3.1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15.2本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报价

20分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经济专家评审

2

项目实施方案

46分

管理制度8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清洁管理制度、食堂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等内容的完整性、先进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定打分,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并优于采购需求得 8分,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5分,部分未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方案38分

根据供应商经营理念、总体设想、经营规划、服务承诺、质量控制、经营优势、类似项目经验、应急处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比打分,优得38分,良的得30分,一般得20分,较差得12分,差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以上技术专家评审

4

履约能力32分

人员

配置

12分

1.厨师长兼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及以上厨师证职称得4分。

2.具有一名小吃师傅并具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证职称得4分;

3.具有一名炉头师傅并具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证职称得4分;

业绩

20分

供应商2014年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20分。

5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分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失信企业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10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以上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

3.16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3.16.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章2.2的情况除外)的;

3.16.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被淘汰,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章2.2的情况除外)的;

3.16.3供应商最后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16.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4.1本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

4.2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室馆办公室出具评审报告。

4.4室馆办公室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6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室馆办公室在四川省政府参事室机关公示栏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7对于违反磋商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5.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5.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5.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5.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室馆办公室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5.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6.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6.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响应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6.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全面提高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负责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机关职工领导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职工工作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前台和厨房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餐厅的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控制;负责控制食材采购成本;负责项目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加强与其它关联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服务的整体性;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现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进行项目采购。本项目属于其他公共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机关位置:锦江区暑袜中街42号

2、食堂面积:200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2022年-2024年),合同每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要求:满足工作日期间机关工作人员约40余人的早餐和午餐伙食供应及临时公务接待用餐。

2、职工就餐区以自助餐为主,针对职工的不同口味喜好,调整厨房菜品,自助餐保证3荤3素、汤品2种、凉菜1种、小吃1种、水果2种。按星级餐厅标准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软件服务进行调整。

3、对自助餐用餐区功能、布局进行合理科学调整。

4、适时推出由后厨加工制作米粉、河粉、水饺等面食。

5、每月推出不少于10个创新菜品。

6、自助餐菜品保证每天一换,保证连续五天内无重复菜品出现;

7、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自行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人员配置最低不得低于7人(包含厨师长1名,炉头师傅1名,凉菜师傅1名,小吃师傅1名,墩子1名,餐厅服务员1名,杂工1名)

8、根据采购人的需求,配合做好临时性的工作用餐。

9、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10、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人员配备要求:投标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使人员达到满负荷,充分利用人力资源。

11、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餐厅、厕所、楼梯等食堂环境的清洁、甲方外来客人的就餐接待、就餐现场管理等。

12、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3、要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质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勤俭节约工作,确保机关安静、安全。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14、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1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6、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

17、食堂外包服务以服务机关为唯一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18、保证采购单位人员就餐,让采购单位就餐人员随时用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就好。

19、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20、采购单位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服务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

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工作人员就餐的需求。

(2)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

(3)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2、食品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

(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3、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4、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4)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5、应急措施:

(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

(2)消防应急措施。

(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服务期限为三年(2022年-2024年),合同每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合同金额以成交价格为准,服务期内不作价格调整。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季度的食堂外包服务费用。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合同条款可根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外包 研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