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04-0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人为玉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100%,委托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本工程地处玉环市清港镇,主要工程详见招标人的预算书;

2.2本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4052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监理)等所有工程的监理(专业:建筑、市政等)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监理服务;

2.4 工期要求:自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保修期结束。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均属监理服务内容,但不计入服务期。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ew.yuhuan.gov.cn/BidNotice/bmzb/zbgg)网站“乡镇(部门)自行交易信息”处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投标地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1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ew.yuhuan.gov.cn/Content/bmzb)“乡镇(部门)自行交易信息”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6-********

电 话:0576-********




附件下载:

附件信息1:清港派出所(监理).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警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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