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沈河区标准化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教育考试沈河区标准化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国家教育考试沈河区标准化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04 至 2023-04-11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祁宏
(国家教育考试沈河区标准化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教育考试沈河区标准化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国家教育考试沈河区标准化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69,000.00
最高限价(元):2,569,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教育部以及省、市招考办的相关要求,为有效防范和打击考试期间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作弊的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试平稳安全实施,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我市标准化考点无线信号屏蔽。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为有效应对当前各类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考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要以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满足我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期间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需求。

★2.服务期满后,屏蔽设备使用权限归考点所有,且屏蔽设备可继续正常启用运行,无需缴纳平台费、秘钥费等其他费用。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1.本次项目服务覆盖我区现有及在建的考点共计19个,所有的考点屏蔽点位以及主设备间线路必须铺设到位,并预留设备接口,其中考场点位不得少于374个,卫生间点位不少于118个。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7个考点的全套设备(预计屏蔽点位不少于455个),在服务期内,根据考试具体安排情况,及时进行设备部署并完成设备调试,确保考试所需屏蔽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实际测试效果,如果现有点位不能满足要求,需适当增加点位)。

★2.无线电信号屏蔽效果一般应能够覆盖并仅限于考生在考试期间可能出入的场所和区域,包括考场、通道、卫生间等。

★3.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必须能屏蔽电信运营商公众移动通信系统2/3/4/5G等无线电频率、通用及专业(业余)无线电对讲频段、蓝牙及2.4G/5.1G/5.8G WIFI信号等公共通信频段信号。

★4.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需采取措施确保有效屏蔽运营商新增的正式商用频段信号。

★5.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应安装在考场及卫生间内,对屏蔽区域有针对性,在不影响其他区域的前提下,完成对覆盖区域的无线电信号全屏蔽。同时,不得影响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内外语听力考试广播系统、考场同步语音指令系统等正常运行。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不得对其他正常无线电业务造成影响,如造成影响,应该按照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求,无条件对相关设备进行拆除,并且承担相应责任。

★6.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内及周边有基站的环境下,屏蔽设备必须对覆盖区域的手机信号进行有效屏蔽,并且不影响其他区域,也不会对基站造成干扰。

★7.中标人需提供与屏蔽设备配套的软件监控平台,可对设备的实时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在设备发生故障或离线等异常时能够实时告警。在考试前可通过设备自检功能对设备内各硬件的运行状态和使用情况、设备内屏蔽组件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8.可录入手机号码白名单,白名单设备可以在特定屏蔽区域内正常通讯,非白名单设备不能进行通讯。在考试后,可对设备的操作日志、上下线记录及黑白名单等数据形成表单。

★9.中标人要按照全省统一的信息标准要求,将发现的可疑及作弊信号等信息通过辽宁省考试专网,及时上传至我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

★10.每次国家教育考试前,中标人须对提供的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

★11.每次国家教育考试中,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出现故障后,中标人保障人员须在20分钟内解决问题。

★12.中标人须在服务地区成立备件库,设立服务网点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保障人员。

★13.考试期间,中标人须安排专人负责中标地区考试服务保障工作,每个考点安排不少于1人进行服务保障。

★14.每次考试结束后,中标人须提交服务总结报告。

★15.每年,区、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屏蔽设备的屏蔽效果进行检测,中标人需对照检测结果进行整改。

★技术文件

资料的要求

★1.无线电信号屏蔽服务要满足《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南》(教试中心函〔2017〕115号)《关于我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2〕49号)的相关要求。

★3.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要严格按规定的安装范围、发射功率及时限使用,必须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相关标准,不得影响考生和监考人员的身体健康,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检测报告。

★其它

★1.本要求未尽事宜,以国家及辽宁省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年,签订合同后设备进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1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未发送成功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024*****916
2、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接收联系电话:执行科,024*****916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4203 
联系方式: 024*****916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4*****916

标签: 标准化考点 考试 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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