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发电公司电动执行器采购公告(含比选文件)

川南发电公司电动执行器采购公告(含比选文件)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动执行器采购 比选公告 一比选范围 详见电动执行器技术条件书 二比选申请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2.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满足技术条件书要求。 4.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三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2023年4月310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 四比选文件获取 网上下载电子文档。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2023年4月10日下午17:00,接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均须打出来签字盖章的时间为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均可快件寄送以收到为准,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 六投标文件递收地点 1.收件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进厂路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二楼2006-2007室物资部。 2.比选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林波 0830-3628075 /13508030217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下列网站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机组 电动执行器采购 比选文件 二二三年三月 比选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600MW机组电动执行器采购 2 工程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3 比选范围 详见2600MW机组电动执行器技术条件书 4 承包方式 总价承包 5 质量标准 满足2600MW机组电动执行器技术条件书要求 6 交货要求 合同签订时确定 7 资金来源 比选人自筹 8 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 见比选公告第二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投选有效期 为:120日历天从投选截止之日算起 11 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6:00。 比选保证金存入账户: 户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泸州江阳支行 银行账号:2304343119122102403 12 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 不组织。 13 投选文件份数及页码和小签 正本一份电子版本1套光盘或优盘。 1投选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选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14 投选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投选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快件递送以比选人收到为准。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5 开标评标 预计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1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川南发电公司生产综合楼二楼2005会议室 开标后立即组织评标。 16 评选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 1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第一章 比选商务部分 1定 义 1.1 工程项目:2600MW机组电动执行器采购。 1.2比选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人,在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 1.3比选申请人:指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申请人,在中选以后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 1.4中选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比选申请人。 1.5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 供货范围 详见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电动执行器技术条件书 3. 比选申请人文件的编制 3.1比选申请人文件商务部分应提供以下内容: 3.1.1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为项目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产品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在整个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若中选,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方理解比选人并不一定以最低价中标的结果,并不要求对未中标理由做出任何解释。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申请人名称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3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特此声明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4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等有关鉴定材料 3公司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等 4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5资信证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反映的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7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8其它文件和资料。 3.2比选申请人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2.1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技术条件书编制详细的设计选型设备及附件供货技术支持调试等方案。 3.2.2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技术条件书编制详细报价书。 3.3.比选报价 3.3.1比选报价说明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及技术条件书,根据其自身的技术条件产品性能特点服务优势等进行报价。 3.3.2比选报价表: 比选报价表 单位:元 (人民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价 合价 备注 1 电动执行器 4台 2 电动执行器 4台 3 电动执行器 4台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2600MW机组电动执行器 设备 设计及技术服务 运输及保险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中含13%的增值税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须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总价即含税价金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2报价包含完成技术条件书所要求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3本报价是满足比选文件的最终报价,任何项目遗漏或供货缺失都由报价方负责。 4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凡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 4.1 比选申请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投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 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4.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 卖方提供的电动执行器其设计原理制造工艺及整机性能上必须是先进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质量的定型产品。 卖方提供的电动执行器应与买方现场使用设备配套ROTORKAUMALIMITORQUE所选用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产地技术指标等必须满足本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4.5 卖方必须是所供电动执行器品牌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4.6 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提供付款凭据。 4.7 不接受对本比选文件付款条件提出差异要求。 5比选保证金 5.1按前附表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5.2比选有效期内,中选人得到中选电话通知或收到中选通知书中选人需要时后,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3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除5.2条所述不退还比选保证金情况外的中选候选人的比选保证金无息。 5.4比选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下列表格,比选时和比选保证金密封在一起递交,以作返还比选保证金之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比选联系人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信箱 6. 合同价款 合同签订时确定。 7. 付款方式 7.1设备交货完成,产品品牌规格数量及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清查无误,现场交接验收合格,卖方开具50%合同金额的收款收据,买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安装完成并性能验收合格签订验收合格证书或其它可证明验收合格的文件,卖方开具10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买方,买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 7.2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产品安装正常运行无问题一年后支付无息,卖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收款收据。 8. 履约保证金 8.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由中选申请人比选保证金转来。 8.2合同期限满,卖方提交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相应金额收据通过买方审核后14日内,买方向卖方退还通过买方审核的履约保证金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8.3 如果合同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合同买方。 9.比选报价的时间 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审办法 1. 评审机构及成员 1.1本项目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1.2 评审小组共5人,由比选人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另设监审组1人。 2. 评审程序和内容 2.1 阅读比选报价书及有关资料。 对证明具备比选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资信证明等授权委托书等进行评估。 2.2 比选申请人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比选申请人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可以对比选申请人文件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进行书面澄清,比选申请人接到评审小组书面澄清问题后,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回复传真或邮件发送给给评审工作组,工作组再转交评审小组。比选申请人传真的澄清回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澄清问题回复作为比选申请人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综合评价与比较 评审应依据评审原则评审办法,对比选申请人的商务技术以及报价等,合理地评定打分,统计排序。 2.4 编制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编写评审报告。 3. 评审打分办法 在所有评委对每个比选申请人的每一单项评分中,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比选申请人的单项得分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1 技术评分细则满分100分,权重0.4,见下附表1 附表1 技术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数 评审标准 1 类似工程业绩 20 类似工程业绩:五年内具有不低于二台火电机组使用业绩,需提供合乎要求的业绩合同签字页,并在附件中填写业绩表,同时出具业绩证明文件扫描打印件,否则将不予认可。无业绩不得分,每提供一台机组使用业绩得10分,最高20分 2 品牌授权 20 卖方是所供电动执行器品牌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足要求得20分 3 产品技术性能 20 1采用进口品牌的最新一代非侵入式智能型电动执行器2选用的系列产品规格型号满足标书要求3具有双密封结构,且多腔独立密封4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14条均不满足不得分,每满足一条要求得5分,全部满足得20分 15 1电动执行器采用液晶显示屏2操作步骤及故障原因采用文字描述3执行器动力电源具有鉴相和纠错功能。13条均不满足不得分,每满足一条要求得5分,全部满足得15分 15 1通过红外线遥控器无须打开端盖可对执行器进行操作检测设定调试和整定2具有将执行器参数下载到遥控器内保存留档查看的功能。12条均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足第一条要求得10分,满足第二条要求得5分,全部满足得15分 3 对标书的响应程度 10 对标书的响应程度最低分5分,最高分10分 4 合计 100 3.2报价评分满分100分,权重0.6 3.2.1确定评标价以总价为评标标准 评标价为经调整后的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 说明:1若因税金不一致,则在评标时修正到同一个标准。 2评标价仅作为评审时将各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调整到同一水平,以便进行比较,中选后合同价仍然为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 3.2.2 报价得分 比选申请人的最低评标价得分为100分。 各比选申请人的评标价高于有效最低评标价,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计算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报价得分100-(评标价有效最低评标价)/ 有效最低评标价1001。 4 综合评分 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评分权重为0.40报价权重为0.60。 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技术得分0.4报价得分0.6。 5 综合排序的原则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得分高低进行推荐排序。并推荐得分前二名的为第一第二候选人。比选人与其中一名签订合同。 6 附件: 6.1 合同范本电动执行器买卖合同 6.2 2600MW机组电动执行器技术条件书 附件1 电动执行器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泸州市江北镇 卖方乙方: xxxxxxxxxx  拟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技术要求 主设备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交货期 备注 1 电动执行器 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条件书 台 xxxx xxxx xxxx 供货范围详见技术条件书 2 3 4 合计             合同金额:xxxxx元整,大写:人民币xxxxxxxx元整含13增值税,注: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乙方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总价即含税价金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进行调整,价格已包含发运至四川省泸州市江北镇电厂现场的运杂费所有税金等。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后XX天内。卖方逾期交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15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品牌电动执行器技术标准及最新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技术规定及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满足买方技术要求,保证产品在现场设备上的安装及正常使用。 质量保证期X年或X月内,买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由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选择免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经修理或更换后质量保证期从修理完毕或更换后重新计算,并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留取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质保金支付期限为验收合格或使用后一年后。 双方签字确认的电动执行器技术条件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技术规范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卖方交货时应同时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材质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相关检测检验证明及安装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 三 交货地点方式:四川省泸州市江北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库房或指定地点,产品全部一次全部交清。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卖方自定,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签字接收前的运输装卸风险由卖方承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保障产品搬运吊装安全的可靠包装,包装物由卖方提供,其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合同第二条要求进行验收, 买方的检验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 买方在产品到货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如有规格型号质量等问题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异议后24小时内答复处理。 八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必须提供产品正常安装使用的必需附件。 九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卖方派人指导安装调试,并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详见技术条件书相关规定,卖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服从买方(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厂区出入等相关制度管理。卖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安全措施未正确完善执行,或工作人员违章等原因于买方生产现场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含损坏甲方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十 结算方式及期限 1.设备交货完成,产品品牌规格数量及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清查无误,现场交接验收合格,卖方开具50%合同金额的收款收据,买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安装完成并性能验收合格双方签订验收合格证书或其它可以证明验收合格的文件,卖方开具10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买方,买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 2.合同金额10%作为质保金,在产品安装正常运行无问题一年后支付无息,卖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收款收据。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1合同期限满,卖方提交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相应金额收据通过买方审核后14日内,买方向卖方退还通过买方审核的履约保证金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2如果合同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合同买方。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2卖方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三违约责任 1.参见合同附件电动执行器采购技术条件书中考核条款。 2.其他性质的违约,违约方承担10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买卖双方同意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买方执三份,卖方执一份。 卖方: xxxxxxxxxx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xxxxxxxx 邮编:xxx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xxxxx 电话:xxxxxxxx 开户行: xxxxxxxxxxxx 账号: xxxxxxxxxxxx 纳税人登记号:xxxxxxxxxxxxx 买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电话:0830 362 8054 邮编:64600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xxx 电话:0830 362 80xx 传真:0830 362 8000 开户银行:工行四川泸州江阳支行 账号:2304 3431 0912 2102 320 纳税人登记号:915105 007672 85734Q 有效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 电动执行器改造 技术条件书 二0二三年二月 四川 泸州 目 录 1总则 2 2概况及环境条件 2 3引用标准 3 4技术要求 3 5供货范围 5 6技术资料 6 7工程进度 6 8运输及开箱验收 6 9技术服务 7 10双方责任 7 11质保及售后服务 7 12考核细则 8 附件一电动执行器改造项目分项报价表 8 附件二差异表 8 1总则 1.1 本技术条件书是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以下简称买方电动执行器改造项目提出的技术方面和有关方面的要求。 1.2 本技术条件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供货单位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书和有关最新标准的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卖方提供的设备应该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卖方应具备5年内有2台及以上火电机组电动执行器改造及使用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卖方必须是所供电动执行器品牌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1.4卖方应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表见附件一,其中的每一项应该无相互关联关系,买方可以根据需要扣除其中的某一单项并相应减少实际支付费用。 1.5 卖方如对本条件书有偏差(无论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条件书的差异表中差异表见附件二,否则买方将认为供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条件书的要求。若本技术条件书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卖方应提前提出澄清,未提出澄清的则以买方的解释为准。 1.6 设备或系统采用的专利涉及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或系统专利的一切责任。 1.7卖方负责所供产品的设计制造出厂检验/试验产品出厂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运输及卸货搬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现场指导所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对买方人员的运行和维护培训工作质保期后的技术咨询等工作。 1.8 本技术条件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概况及环境条件 2.1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境内,距泸州市区边缘直线距离约15km。距江北镇约600m,有一条乡村公路从厂址中间通过,交通较为方便。 2.2环境条件 多年平均大气压力: 973.2 hPa 多年平均环境温度: 17.6 多年极端最高温度: 40.2 多年极端最低温度: 1.6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4% 多年最小相对湿度: 21% 地震烈度 6度 3引用标准 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普通型及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JB/T 8219-2016 火力发电厂仪表与控制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规程DL/T5182-2021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 5190.4-2019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采用进口品牌的最新一代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器。 4.1.2电动执行器应为非侵入式智能型,对执行器进行任何外部调节调试故障诊断及设定值的修改均可通过外部操作进行,不需要拆开执行机构的密封端盖。 4.1.3执行器采用专业型液晶彩色显示屏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可以显示调试设定的菜单内容故障内容,不接受显示代码模式主要参数可通过编程设定,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故障自诊断信息及运行数据可通过液晶屏显示,且操作调试简便,采用红外设定器设置参数。 4.1.4电动执行器必须通过手操器遥控器进行执行器调试和操作,执行器自带电源在执行器停电的情况下,可以对执行器进行调试和手动操作,并保存数据,同时显示执行器的实时参数。 4.1.5设计原理制造工艺及整机性能上均是先进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质量的定型产品电动执行器采用双密封设计的接线方式,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8。 4.1.6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执行器过力矩时,应自动切断电机电源,并发出过力矩报警信号。 4.1.7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隋走。 4.1.8电动执行器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应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应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4.1.9 配置手轮和手动自动切换机构即就地远方切换开关,并能满足DCS控制系统的控制要求。手轮的布置应有利于现场人员的调试与维护,其最大作用力不大于250N。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的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4.1.10电动执行器行程应具有开关限位开关。这些开关至少应提供独立的二开二闭无源接点给用户使用。 4.1.11 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启动转矩倍数,低的启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并应对电机具有带PTC温度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4.1.12执行器应配有开关停按钮,以实现就地操作,并有相应的位置指示灯。 4.1.13执行器的铭牌上应打上设计编号设备型号和设备名称,铭牌应固定牢固可靠。 4.1.14 当电动执行机构的电动机动力电源电压为最低额定电压时,电动执行机构在最大不平衡压力下和规定行程时间内,应当能在开启或关闭方向上良好的操作。 4.1.15 电动执行机构的传动部件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执行机构全行程运行应平稳无卡涩无跳动现象,调整精度高,动作准确。 4.1.16 开关限位开关应可靠,保证无过开过关现象,开关无空程。 4.1.17卖方负责所供电动执行器与阀门动叶等机构的接口工作。 4.2设备规范 4.2.1 基本参数 详见表一供货清单 4.2.2 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2570 环境的相对湿度:95 4.2.3 技术指标 4.2.3.1 电动执行器主要技术指标: 多回转:基本误差:0.8 控制精度0.8%。 角行程:基本误差:0.8 控制精度0.8%。 回差:1 启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启动 绝缘电阻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20M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50M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 电动机线圈绝缘等级:至少为F级 4.2.3.2 力矩和行程开关 开关触点容量:120VAC 5A 始终端可调范围:020,7090 4.2.3.3 环境温度的影响 环境温度在4.2.2条规定范围内,每变化10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75。 4.2.3.4 电源电压的影响 电压从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5。 4.2.3.5 漂移 48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5。 4.2.3.6 机械振动影响 执行机构在频率为1050Hz,位移幅值为0.15mm和伺服放大器在频率为1055Hz,位移幅值为0.075mm,分别承受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各振动30min的正弦扫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5。 4.2.3.7 连续冲击 执行机构在包装条件下按ZBY002中有关要求进行连续冲击试验,试验后基本误差和回差应符合4.2.3.1条规定。 4.2.3.8 外观 金属表面涂镀层面板及铭牌均应光滑平整紧固件无松动,可动部件应灵活可靠。 4.3设备选型 4.3.1卖方提供的电动执行器其设计原理制造工艺及整机性能上必须是先进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质量的定型产品。 4.3.2卖方提供的电动执行器应与买方现场使用设备配套ROTORKAUMALIMITORQUE所选用的型号规格数量产地技术指标等必须满足本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5供货范围 5.1卖方按技术的要求进行供货,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5.2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卖方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选型必须征得买方的认可。 5.3卖方应分门别类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清单未列出和数目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5.4本次换型改造电动执行器共计12台详见:表一供货清单。 表一供货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主要技术指标 1 电动执行器 4台 开关型多回转,最大力矩:610Nm,转速:24rpm,电源:380V-3-50,额定电流:6.67A,额定功率:1.38KW/15min防护等级:IP68 2 电动执行器 4台 开关型多回转,最大力矩:400Nm,转速:24rpm,电源:380V-3-50,额定电流:5.25A,额定功率:1.09KW/15min防护等级:IP68 3 电动执行器 4台 开关型角行程,最大力矩:176Nm,转速:72rpm,电源:380V-3-50,额定电流:4.73A额定功率:0.99KW/15min防护等级:IP68 6技术资料 卖方应随设备提供出厂检测报告供货清单等,进口产品应同时提供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包含但不限于: 安装及维护手册 电动执行器电气原理接线图 其中纸质版三套,电子版U盘存储二套。验收通过后,两周内提供相关竣工文件和竣工图二套原件,二套复印件及一式三套电子版不可擦除光盘,其中纸质档案归档质量要求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执行,电子档案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执行。 7工程进度 设备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改造实际开工时间由买方提前通知,现场施工工期7天。卖方必须配合买方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保质保量完成上述工作内容。 8运输及开箱验收 8.1卖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买方地,并按买方要求搬运至买方指定地点。 8.2所有设备必须放在标准的包装箱里,不得有重物挤压做到防潮防碰撞。 8.3所供设备必须保证原厂家包装密封,否则不予以收货。 8.4所供设备必须与合同清单中的型号数量一致,并提供所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出厂检测报告。 9技术服务 9.1卖方须派出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至通过验收。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的要求。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卖方须及时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9.2合同签订后7天内,卖方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交由买方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失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 10双方责任 10.1卖方响应买方检修工作安排,按买方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指导电动执行器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并确保安装调试后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要求。 10.2卖方技术人员的安全差旅住宿餐饮等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10.3卖方负责对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针对本电动执行器的理论操作运行和维护提供培训课程。 10.4卖方无偿提供电动执行器的操作说明工程图纸等技术资料。 10.5买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卖方电动执行器的安装调试工作。 其他未尽事项,各方协商解决。 11质保及售后服务 11.2卖方为所供设备提供一年质保,质保期自设备在卖方安装完毕,通过验收程序并正式交付买方使用时方开始计算。 11.3在质保期内,卖方需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不是由买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损坏的元件。 11.4在质保期内,卖方接到买方电传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到达工作现场六小时内保证设备恢复正常工作。 11.5在质保期后,卖方应满足买方对所供产品的技术咨询和备件的有偿供给。 在质保期后,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合格的备品备件优惠价格,不能以任何原因停供备品备件,且保证本改造项目所有各类备品备件价格总和不得超过与买方签订的本合同售价。 12考核细则 卖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好安全质量环境和进度管理,若有违反,买方将根据公司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包含但不仅限于: 12.1未按时供货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天。 12.2未按时提供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天。 12.3未按时提交资料,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天。 12.4未按要求完成质保工作,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天。 附件一 电动执行器改造项目分项报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电动执行器 2 电动执行器 3 电动执行器 ..... 附件二 差异表 序号 询价文件 应价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1 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执行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