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息化应急指挥中心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息化应急指挥中心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代码: ****************00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1批
项目名称: 信息化应急指挥中心配套设备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唐山市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息化应急指挥中心配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滦县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 :滦县新城创业北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滦县政府采购中心(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先生****-*******
采购用途 : 信息化应急指挥中心配套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行为。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老版)→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地址: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 1、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投标书中须附以下资质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开户银行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5)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4年度(或最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滦县政府采购中心(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08-1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08-20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信息化应急指挥中心配套设备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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