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防范流域环境风险及应急响应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防范流域环境风险及应急响应能力提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防范流域环境风险及应急响应能力提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测绘部分:
1、对辽河、浑河和蒲河(沈阳段)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进行现场踏勘、卫星数字定位、影像识别工作;
2、沈阳市重点河流(辽河、蒲河、浑河)制图:干流和支流每条河流均需制图,包括流域水系及敏感点分布图、流域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图、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分布图。
资料收集、清单及应急方案编制、数据集成填报等部分:
1、 对辽河、浑河和蒲河(沈阳段)流域基础数据收集;
2、 建立4大环境风险底数清单(环境风险源清单、河流基础信息清单、环境敏感目标清单、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
3、 建立沈阳市重点河流(辽河、蒲河、浑河)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4、 将4大清单及应急响应方案成果进行集成,上报省、国家生态环境部,填报生态环境部应急指挥平台,形成全国“南阳实践一张图”。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6时00分至2023年04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1世纪大厦B座),本项目须网络递交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全运三路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