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二期三网融合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二期三网融合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二期三网融合工程,已由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徐发改备发【201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二期三网融合工程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云龙区和平路北、汉源大道西。
2.工程规模:包括三网合一和室内分布两部分,包含管道部分、光缆部分、光分纤箱、用户终端箱和无线室分覆盖系统等。合同估算价约为290万元。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要求工期:90 日历天。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满足: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三网融合工程;
以上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2.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咨询)。投标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000127*****56754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1日。
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 2023年4月11日17时00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8日09时30分。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合格制 。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a.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b.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
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地铁大厦1806室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16-********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87号南都国际5号楼607室
联系人:马工 电话:0516-********
2023年4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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