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年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场所
改造项目-10KV箱变工程
(招标编号:ZXCDGC--2023-04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场所改造项目10KV箱变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39810元,招标人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3981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2023年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场所改造项目-10KV箱变工程
S1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稀士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场所改造项目-10KV箱变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税
收违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法定代表人和公司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许可证。(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
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2号三楼中新
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2号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2号三楼
七其他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
章,一式四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包
(5)资质证书:
(6)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7)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
果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
(9)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
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
(10)投标人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荣仕雅路3号
联系人:杨婷
电话:0472-53109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22号三楼
联系人:白群芳
电话:0472-5354986
电子邮件:zxcdzb6688163.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运
X
但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特授权被授权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
(项且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签署
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
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附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附身份证复印件正
正面
面
加盖公章
授权人附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反
反面
面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日
附件2: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人:
手机号: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准确:
注: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无误,如因投标单位填写信息有误导致任何
后果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