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双减”就业援助工作经费招标代理
北京市“双减”就业援助工作经费招标代理
项目编号 | ZJ2023BJ******* |
---|---|
项目名称 | “双减”就业援助工作经费招标代理 |
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10日 17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投标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招标代理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
资质(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响应人具有相关专业招标代理资格,为已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
公告说明 |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gkzb2023@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全称)。 2. 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gkzb2023@163.com,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全称)。 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
有无回避情况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项目内容 |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持续做好教培行业人员再就业招聘工作 (《信息专报》2021年第531期)”、“妥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欠薪问题,做好被裁人员再就业工作,强化就业招聘和相关服务对接(《北京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第91期)”的批示精神,做好“双减”工作风险防范化解处置,通过就业援助减少大规模裁员带来的失业风险,加强对教培人才就业服务,选择社会认知度高、专业性强的头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开展教培行业分流人员再就业服务、 “双减”教培机构对接服务、教培人才专项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此项工作,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编号 | ZJ2023BJ******* | 项目名称 | “双减”就业援助工作经费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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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10日 17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投标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招标代理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响应人具有相关专业招标代理资格,为已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 ||
公告说明 |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gkzb2023@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全称)。 2. 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gkzb2023@163.com,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全称)。 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持续做好教培行业人员再就业招聘工作 (《信息专报》2021年第531期)”、“妥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欠薪问题,做好被裁人员再就业工作,强化就业招聘和相关服务对接(《北京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第91期)”的批示精神,做好“双减”工作风险防范化解处置,通过就业援助减少大规模裁员带来的失业风险,加强对教培人才就业服务,选择社会认知度高、专业性强的头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开展教培行业分流人员再就业服务、 “双减”教培机构对接服务、教培人才专项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此项工作,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朱女士 |
---|---|
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221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朱女士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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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221 | 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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