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湾新区单一来源公示】金普新区木业产业园项目建筑场地软基处理工程设计单一来源公示

【普湾新区单一来源公示】金普新区木业产业园项目建筑场地软基处理工程设计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位于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占地面积约2.7平方公里。需要处理的场地一般为盐场、海参养殖池,坝埂为素填土,主要由回填的碎石、黏性土等组成,碎石粒径20~150mm不等,局部为块石,大小混杂,分布不均。场地内地基土层分布有淤泥、淤泥质粉质粘土、粉质粘土细砂等,需处理的软基主要为淤泥、淤泥质粉质粘土土层。为使场区地基承载力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控制沉降速率和总体沉降量,防止后期产生过大开裂影响使用,需对场区进行软件处理,要求按项目规划条件和场地勘测资料,做出场地软基处理设计方案。本项目于2015年07月23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采购公告,截至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9日只有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一家单位报名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于2015年07月30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此次公告中资质要求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调增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具有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截至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5日只有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一家单位报名参与本项目。在两次招标过程中,均无潜在投标单位对本项目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2015年08月11日,在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论证小组,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项目论证。经论证小组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一致认定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未发现歧视性、倾向性条款和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金普新区木业产业园项目建筑场地软基处理工程设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08月11日起至2015年08月17日16时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于相会)及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单一来源采购专家组论证意见书
申请单位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普新区木业产业园项目建筑场地软基处理工程设计
论证时间2015年08月11日
专家论证意见: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及其他不合理情况。2、本采购项目共发布两次采购公告,只有一家单位报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3、考虑到本采购项目两次公告只有一家单位报名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报名单位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完成本项目。专家小组成员:孙立珍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宋唐发 华夏认证中心田志发 大连理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
4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0811.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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