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和废气类监测仪器招标公告
空气和废气类监测仪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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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空气和废气类监测仪器)采购
受乌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乌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空气和废气类监测仪器),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1、项目名称:乌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空气和废气类监测仪器)
2、项目编号:WHZCG2015-23
(二)采购内容、预算
1、采购预算:195.28万元(人民币)
2、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用 途
1
烟尘低浓度组合采样枪
2支
污染源废气烟粉尘排放采样
2
中流量颗粒物采样器
24套
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采样
3
大气综合采样器
6套
环境空气及污染源废气无组织排放采样
4
烟尘(烟气)测试仪
2套
常规烟气中二氧化硫、氧气、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的测定
5
烟气综合分析仪
1套
主要针对高湿低硫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浓度的测定及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
6
便携式富立叶转换红外分析仪
1套
现场测定环境空气中可挥发性VOC、部分无机污染物,氯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苯胺、丙烯酰胺、二氯甲烷、氯乙烯、苯、甲苯、氨气、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醛、光气、氟化氢、氰化氢、二硫化碳等
(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日期: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
4、付款方式:初期,签订合同后首付全部费用的40%。所采购设备到货后,经验收合格且设备开始正常运行后,付全部费用的50%。在采购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所剩费用的1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代理资格;
(三)投标人具有符合本项目安装、调试、维修、培训等要求的能力;
(四)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现货,进口设备须具有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红章
(五)售后服务:投标人在接到故障报告24小时内应作出响应,并应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条款。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年限。
(六)本地拥有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机构;
三、报名注册方法及时间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已成为交易中心正式会员的报名在(www.whggzy.com. 乌海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行报名);
(二)未注册乌海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企业,请登陆乌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乌海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会员单位征集公告》并根据提示注册会员,一经注册就要对在系统内任何行为负责
(三)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已报名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日确认是否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如参与向我中心发函确认;如不参与投标须向我中心发退标函说明情况,未发退标函且开标当日不到场者,视为恶意投标,累计三次进入我中心黑名单,今后不允许参与我中心任何项目。
(四)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20日;开标日期定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09:00
四、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 婧
联系电话:****-*******传 真:****-*******(传真)
地 址:乌海市滨河区奥体中心西副楼
邮政编码:016000
(二)采 购 人:乌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 系 人:汤哲
联系电话:158*****191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 月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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