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造价协会参加全国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交流会
江苏省造价协会参加全国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交流会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方针,配合做好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模式,中价协“全国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交流会”于3月29-30日在河北雄安新区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王玮、法规司一级巡视员刘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相关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相关人员莅临指导。
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领导、专家及相关工作负责人120余人出席。江苏省造价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吴虹鸥,纠纷调解部王柳惠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中价协秘书长王中和主持。
雄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安庆杰致欢迎词。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王玮在发言中指出,要充分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他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主动作为,不断提高纠纷解决能力,同时加快与人民法院建立速调对接机制;三是要做好行业自律,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将纠纷调解工作与造价改革各项措施相互联动、相互促进。
住建部法规司一级巡视员刘昕、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办公室副主任陈君珂发表了讲话。
江苏省造价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吴虹鸥在交流会上从纠纷调解背景、调解工作基本情况、工程造价纠纷联动解纷机制、调解工作成果四个方面介绍了江苏的经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广东省工程造价行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纠纷调解中心等单位也进行了经验介绍。
与会代表对目前的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和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目前建筑市场的纠纷多来自造价方面,开展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调解很有必要,意义重大。
中价协副秘书长张兴旺对工作交流会进行了小结,他对各地区开展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和高质量学习交流表示肯定。他在讲话中表示,深化开展行业调解,要开发多形式的宣传推广形式,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要完善调解制度建设,把握建筑市场发展要素,找准定位,实现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有机衔接,形成合力;要引导调解技术和模式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将矛盾解决于前端;要坚持发挥好行业调解专业优势,聚焦矛盾多发领域,以实际行动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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