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遂宁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的公告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遂宁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的公告

为做好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本次社保基金(资金)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18〕17号)、《遂宁市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遂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保障遂宁市市城区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财政专户选择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安全可靠,科学评估。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兼顾资金流动性、资金收益和支持经济发展等,结合“大财政”构建成果,科学设置评选指标选取开户银行。

三、主要内容

(一)选择方式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利益输送,保障资金安全,促进社保基金(资金)保值增值,本次开户银行选择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

(二)相关标的

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财政专户。本次招标将对市本级已开设并到期的5个社保基金专户选取5家开户银行,账户存续期为5年,用于存储、核算、收付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资金、军转困资金和再就业资金等(如存续期间社保基金(资金)管理政策有所调整,以调整后的具体政策规定为准)。

(三)参与银行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遂宁市市城区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投标的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且上年度在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无3年在遂完整评级的新进驻银行,以其总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评判,需在B等及以上;

2. 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 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缴纳“金保工程”维护建设费用,含期初一次性缴纳额和分年度计提,期初一次性缴纳额底价500万元,分年度计提比例为专户存款日均余额的0.5%。

上述条件若银行存在任意一项未达到,该银行不具备参与评标资格。此外,若2018年社保基金(资金)财政专户中标银行未在本次招标公告前缴清“金保工程”维护费,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评比方式

本次招标将运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设定银行经营状况指标(分值40分)、贡献度指标(分值30分)、服务水平及利率指标(分值30分)及加分项(分值4分),最终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确定中标银行,若出现相同分数时,相关银行对“银行账户保值增值率”再次报价,价高者中标。

(五)其他约定

1. 因“金保工程”维护建设费用期初一次性缴纳规模纳入了参与银行评分指标,各中标银行缴纳金额为其书面承诺额,并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中标银行顺延至评比结果下一位。

2. 中标银行承诺不收取社保基金(资金)征收、发放等相关手续费,社保卡手续费按照中标银行“银行收费水平”承诺执行。

3. 本次社保基金(资金)财政专户不设保底存储金额,按照《遂宁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统筹存储办法》(遂财库〔2022〕12号)在中标银行内进行资金统筹存储。

4. 若中标银行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财务恶化、信用危机等情况,中标银行须迅速、主动配合我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保基金(资金)安全。

5. 若中标银行在账户存续期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条件,将终止账户合同,中标资格顺延至本次评比结果下一位,账户和资金迁移至新中标银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作为社保基金(资金)管理主体,严格履行管理主体责任,组建评选委员会,并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遂宁市中心支行、遂宁银保监分局等选派熟悉社保基金管理和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并与参与银行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任成员,有序高效统筹做好专户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为确保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公平性,评选工作接受全过程监督,若评选过程存在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参与银行需出具廉政承诺书,不进行任何利益输送,并保障提供相关材料真实、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参评。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期限: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填报报名表并盖章后提交市财政局国库科。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7:30。

(四)其他:各银行在提交报名表时领取评《遂宁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评分细则》。此外,市财政局将在正式评选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银行评选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各银行需提前准备加盖单位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以及本公告和评分细则约定的承诺函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密封装袋,于评选当日提交评选委员会。

附件:1. 遂宁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财政专户竞争性选择报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1

遂宁市市本级社保基金(资金)财政专户竞争性选择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2023年4月日

序号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户银行 财政专户 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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