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1129破2号关于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赣1129破2号关于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银海破管字第1号

万年县人民法院根据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3月28日裁定受理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9日轮候指定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为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为全面审查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状况,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聘请一家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入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计机构备选名单;

2、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将审计工作再委托;

3、具有破产审计业务经验或担任过破产管理人;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二、申报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中请注明机构资质、规模、破产案件审计经验、承办本案的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岀具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三、审计范围及内容

1、审计基准日:2023年3月28日;

2、审计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万年县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进行审计。

四、审计的时间要求

在审计机构选定后并于2023年5月1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岀具审计报告。

五、审计机构的选定及审计费用的支付

1、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选定一家审计机构并报万年县人民法院批准。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审计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审计机构,请于2023年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并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或送至如下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经开区七六西路1号博能大厦12楼,江西帝经(广信)律师事务所,徐剑收,联系电话:134*****790,并请在邮单上注明“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名材料”。

特此公告!

江西银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关于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银海).pdf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募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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